措美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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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措美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7: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措美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措美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S*6002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措美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次)已由措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措发改【2023】1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措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招标人为措美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措美县县城;

2.2建设规模:修建措美县城区道路巴尔林路总长2.065km,道路宽度15m,车行道宽度为9m,两侧人行道宽度均为3m等;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止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 (略) 政工程*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19时00分至2023年8月07日19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19时00分至2023年8月07日19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 (略) 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仍未解密成功(函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若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未履职,将按照骗取中标处理,追究该公司相关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措美县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措美县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办公地 址: (略) 乃东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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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31 17: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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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美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S*6002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措美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次)已由措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措发改【2023】1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措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招标人为措美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措美县县城;

2.2建设规模:修建措美县城区道路巴尔林路总长2.065km,道路宽度15m,车行道宽度为9m,两侧人行道宽度均为3m等;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止 (略) 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 (略) 政工程*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19时00分至2023年8月07日19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19时00分至2023年8月07日19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 (略) 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仍未解密成功(函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若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未履职,将按照骗取中标处理,追究该公司相关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措美县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措美县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办公地 址: (略) 乃东区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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