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旧物资回收合作商选择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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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旧物资回收合作商选择项目比选公告

关于废旧物资回收合作商选择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机动车报废处理及废旧物品等物资的回收、存储、转运、处置等工作,规范回收管理工作流程,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合作供应商,诚邀具备业务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项目

2、废旧物资基本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料、有色金属回收、废旧电器等废旧物资回收等。

3、项目地点: (略) 县车站。

4、合作期限:3年

5、意向保证金:5000元

6、回收处置要求

6.1必须按照相应的 (略)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旧物资,涉及到危废的如线路板、电池、废机油等,不可造成环境污染以及不良的社会影响。

6.2废旧物资的运输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合作供应商承担;要确保废旧物资运输作业的安全,否则一切责任都由供应商负责。

6.3废旧物资在合作供应商接到通知后,要在7天内拖运完成,并要保证场地的环境卫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合作商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需提供公司机读档案登记信息)

2、同时具备有《收购行业备案登记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的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的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且必须提供项目的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佐证文件,证明合作供应商达到环保的要求。

3、因涉及到特种车辆公交车,海南本地企业不需提供此方面的业绩,外省企业 (略) 公交外的 (略) 公交车业绩,不限于合同、车辆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等佐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且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00㎡(需提供相关资料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 (略) 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企业信誉要求:没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8、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四张带网址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参选人要对本项目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违规造假的情形,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联系方式:

1.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海秀西路6号汽车西站三楼商业营销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3.1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收购行业备案登记证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4以上资料仅收清晰复印件盖章原件。

4.联系人:联系方式: 陈先生,*

四、文件材料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文件材料递交地点: (略) 海秀路1 (略) 际总站三楼;

2. 文件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 17时;

3. 逾期送达的文件材料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海南海汽 (略) 内外网发布。

(略)

2023年7月31日


关于废旧物资回收合作商选择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机动车报废处理及废旧物品等物资的回收、存储、转运、处置等工作,规范回收管理工作流程,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合作供应商,诚邀具备业务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项目

2、废旧物资基本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料、有色金属回收、废旧电器等废旧物资回收等。

3、项目地点: (略) 县车站。

4、合作期限:3年

5、意向保证金:5000元

6、回收处置要求

6.1必须按照相应的 (略)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旧物资,涉及到危废的如线路板、电池、废机油等,不可造成环境污染以及不良的社会影响。

6.2废旧物资的运输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合作供应商承担;要确保废旧物资运输作业的安全,否则一切责任都由供应商负责。

6.3废旧物资在合作供应商接到通知后,要在7天内拖运完成,并要保证场地的环境卫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合作商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需提供公司机读档案登记信息)

2、同时具备有《收购行业备案登记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的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的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且必须提供项目的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佐证文件,证明合作供应商达到环保的要求。

3、因涉及到特种车辆公交车,海南本地企业不需提供此方面的业绩,外省企业 (略) 公交外的 (略) 公交车业绩,不限于合同、车辆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等佐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且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00㎡(需提供相关资料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 (略) 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企业信誉要求:没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8、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四张带网址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参选人要对本项目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违规造假的情形,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联系方式:

1.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海秀西路6号汽车西站三楼商业营销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3.1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收购行业备案登记证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4以上资料仅收清晰复印件盖章原件。

4.联系人:联系方式: 陈先生,*

四、文件材料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文件材料递交地点: (略) 海秀路1 (略) 际总站三楼;

2. 文件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 17时;

3. 逾期送达的文件材料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海南海汽 (略) 内外网发布。

(略)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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