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
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3-0... | 项目名称: 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 |
| |
公告 |
公告标题: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就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4 1.2项目内容: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其中6T电动平板车5辆,10T电动平板车3辆); 1.3供货地址: (略) 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内) 1.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供货完成。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为设备代理商参与,需提供代理授权书或者委托代理商的有效书面证明);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2022年合同复印件,字迹、印章清晰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3份及以上); (5)近3年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操作和技术维护人员对应的资质证明); (12)如为代理商除提供原厂的授权外,另需提供:被代理者承诺对质量、售后、服务、索赔进行兜底负责(盖章)的相关承诺书 ; (13)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建议提交预审资料前 2 日提出)。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月*日12:00前(北京时间) 地 址: (略) 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招标中心) 谭工 电话:*(商务) 李工 电话:*(现场、技术、验收) 报名邮箱:*@*pmc.com、*@*pmc.com 投诉举报电话:021-*-* 投诉举报邮箱:*@*pmc.com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 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含预审资料),抄送备案邮箱。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 (略) 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张工收), 同步提供电子版成册预审资料。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5.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 (略) 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 8.2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为抬头。 8.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招标中心签发。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二○二三年七月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4),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物资信息: |
|
相关公告列表 |
|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3-0... | 项目名称: 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 |
| |
公告 |
公告标题: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就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4 1.2项目内容: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其中6T电动平板车5辆,10T电动平板车3辆); 1.3供货地址: (略) 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内) 1.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供货完成。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为设备代理商参与,需提供代理授权书或者委托代理商的有效书面证明);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2022年合同复印件,字迹、印章清晰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3份及以上); (5)近3年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操作和技术维护人员对应的资质证明); (12)如为代理商除提供原厂的授权外,另需提供:被代理者承诺对质量、售后、服务、索赔进行兜底负责(盖章)的相关承诺书 ; (13)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建议提交预审资料前 2 日提出)。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月*日12:00前(北京时间) 地 址: (略) 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招标中心) 谭工 电话:*(商务) 李工 电话:*(现场、技术、验收) 报名邮箱:*@*pmc.com、*@*pmc.com 投诉举报电话:021-*-* 投诉举报邮箱:*@*pmc.com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 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含预审资料),抄送备案邮箱。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 (略) 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张工收), 同步提供电子版成册预审资料。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5.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 (略) 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 8.2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为抬头。 8.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招标中心签发。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二○二三年七月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略) 长兴分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8辆电动平板车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4),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物资信息: |
|
相关公告列表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