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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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 (略) 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占比100.00%,招标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 建设地点:贾村西围村道; 最高限价:*.51元;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保证金金额:13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2招标范围: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备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接受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杨黎明,联系电话:*,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未承担其他在建设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2 09:00至2023-08-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凯 (略)
地址: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平安路中段路北 地址: (略) 藁城区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马会秋

联系人: 杨黎明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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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 (略) 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占比100.00%,招标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 建设地点:贾村西围村道; 最高限价:*.51元;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保证金金额:13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2招标范围:贾村西围村路翻修铺设柏油路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备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接受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杨黎明,联系电话:*,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未承担其他在建设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2 09:00至2023-08-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凯 (略)
地址: (略) 藁城区兴安镇贾村平安路中段路北 地址: (略) 藁城区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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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会秋

联系人: 杨黎明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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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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