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淮南市医疗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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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淮 南 市 医 疗 信 息 化 设 备 采 购 项目 第 二 次 招 标 公 告本 招 标 项 目 为 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淮 南 市 医 疗 信 息 化 设 备 采 购 项 目 第二 次 , 招 标 编 号 : AHZT-2023-10241 , 招 标 人 为 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 招标 代 理 机 构 为 中 通 服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 项 目 资 金 由 招 标 人 自 筹 , 资 金 已 落 实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特 邀 请 有 意 向 的 且 具 有 提 供 标 的 物 能 力 的 潜 在 投 标人 以 下 简 称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1.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内 容
1.1 项 目 概 况 : 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淮 南 市 医 疗 信 息 化 设 备 采 购 项 目 第 二 次 。1.2本 次 招 标 具 体 招 标 的 规 模 采 购 内 容 如 下 :序 号 采 购 内 容 涉 及 的 主 要 评 估产 品 品 类 项 目 预 算 含 税 /万 元 交 付 地 点1 包 括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计 算 机 网 络 系 统 安防 监 控 系 统 楼 宇 自 控 能 耗 及 照 明 系 统 病 房 护 理 对 讲 系 统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多 媒体 会 议 系 统 电 子 时 钟 系 统 门 禁 一 卡 通及 机 房 工 程 等 的 设 备 材 料 的 采 购 。 安 装 服务 , 包 括 安 装 调 试 综 合 实 施 , 质 保 3 年 。 CP01720系 统 集成 服 务 542.62 招 标 人 指 定 的 地 点 , 安装 并 调 试
本 项 目 将 按 照 最 新 的 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 应 用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处 理 结果 , 请 重 点 关 注 处 理 结 果 适 用 的 产 品 品 类 处 理 措 施 处 理 范 围 禁 限 期 等 关 键 内 容 , 请 务必 登 录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portal/ctscPortal 查 阅 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 。 1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 合 格 ,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中 国 电 信 的 各 项 规 范 要 求 及 中 电 信 数 智安 徽 分 公 司 的 要 求 2 技 术 标 准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及 中 电 信 数 智 安 徽 分 公 司 技 术 的 要 求 1.3 本 项 目 不 划 分 标 包 。1.4本 项 目 设 置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542.62 万 元 人 民 币 含 税 , 其 中 设 备
部 分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350.95 万 元 含 税 , 服 务 部 分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191.67万 元 含 税 ,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高 于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2.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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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投 标 人 基 本 资 格 要 求2.1.1投 标 人 应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法 律 上 和 财 务 上 独 立 的 法 人 或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其 他 组 织 , 合 法 运 作 并 独 立 于 招 标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投 标 人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信 誉 。2.1.2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包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包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2.1.3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或 承 诺 提 供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2.1.4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2.1.5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有 效 期 内 的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须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2.1.6本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须 具 有 二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证 书 机 电 工 程 专 业 及 有 效 的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 证 。注 : 须 提 供 项 目 经 理 有 效 的 身 份 证 相 关 证 书 劳 动 合 同 或 2023 年 1 月 1日 至 公 告发 布 之 日 投 标 人 为 其 缴 纳 的 连 续 三 个 月 的 社 保 证 明 等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2.1.7投 标 人 须 提 供 至 少 一 份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项 目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同 类 项 目 系统 集 成 类 业 绩 。注 : 须 提 供 合 同 关 键 页 , 合 同 关 键 页 须 体 现 合 同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 * 方 信 息 签 订 日期 签 字 盖 章 , 时 效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准 如 为 框 架 协 议 , 同 时 还 须 提 供 对 应 订 单 , 订 单 须
体 现 与 框 架 协 议 的 对 应 关 系 采 购 内 容 订 单 金 额 * * 方 信 息 签 订 日 期 买 方 盖 章 , 时效 及 金 额 以 订 单 为 准 , 原 件 备 查 。2.2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1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 单 位 2 被 依 法 暂 停 或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3 被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许 可 证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执 照 4 进 入 清 算 程 序 , 或 被 宣 告 破 产 , 或 其 他 丧 失 履 约 能 力 的 情 形 5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自 2020年 08 月 24 日 起 被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有 骗 取 中 标 严 重 违 约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或 者 安 全 问 题 的
6 在 最 近 五 年 内 自 2018年 08 月 24 日 起 被 判 处 单 位 行 贿 罪 , 且 行 贿 行 为 与 采购 活 动 相 关 的 以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的 生 效 判 决 为 准 7 在 最 近 五 年 内 自 2018年 08 月 24 日 起 被 判 处 合 同 诈 骗 罪 的 以 中 国 裁 判文 书 网 的 生 效 判 决 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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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或 各 级 信 用 信息 共 享 平 台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已 执 行 完 毕 或 不 再 执 行 的 除 外 9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提 供 过 设 计 编 制 技 术 规 范 和 其 他 文 件 的 咨 询 服 务 10 为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 或 者 与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存 在 隶 属 关 系 或 者其 他 利 害 关 系 11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代 建 人 12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13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14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存 在 控 股 或 参 股 关 系
15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的 16 其 他 按 照 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 及 处 理 结 果 , 应 对 投 标 人 及 其 投标 产 品 品 类 在 本 项 目 中 执 行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措 施 的 。 同 一 标 包 或 未 划 分 标 包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涉及 多 个 产 品 评 估 品 类 的 , 投 标 人 及 其 任 一 投 标 产 品 品 类 涉 及 相 关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结 果 的 , 该 标包 或 招 标 项 目 应 适 用 相 关 的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措 施 17 法 律 法 规 招 标 文 件 限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投 标 人 是 代 理 商 的 , 本 条 所 指 的 投 标 人 也 包 括 其 所 代 理 的 制 造 商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联 合体 成 员 均 不 得 存 在 上 述 任 一 情 形 。
2.3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要 求 。3. 资 格 审 查 方 法本 项 目 将 进 行 资 格 后 审 , 资 格 审 查 标 准 和 内 容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 凡 未 通过 资 格 后 审 的 投 标 人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4.1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时 间 : 2023 年 08 月 03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08 月 08 日 17 时 00分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4.2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凡 有 意 参 与 招 标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请 按 以 下 步 骤 顺 序 进 行 操 作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4.2.1投 标 人 应 委 托 经 办 人 持 单 位 介 绍 信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本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汇款 凭 证 税 务 信 息 表 并 加 盖 公 章 ,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了 解 有 关 信 息 并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请 将 上 述资 料 的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报 名 邮 箱 : http://**4.2.2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须 发 送 以 下 文 件 的 电 子 版 扫 描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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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 务 信 息 表 并 加 盖 财 务 专 用 章 , 格 式 如 下 : 序 号 类 别 信 息1 投 标 人 名 称2 投 标 人 注 册 地 址3 投 标 人 联 系 电 话4 纳 税 人 识 别 号5 开 户 银 行6 户 名7 银 行 账 号8 开 票 类 型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注 :1. 本 表 为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投 标 人 开 具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发 票 时 所 需 信 息 。
2. 如 因 投 标 人 提 供 税 务 信 息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开 票 错 误 所 造 成 的 全 部 损 失 由 由 投 标人 承 担 。 1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费 用 支 付 凭 证 2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证 明 文 件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须 提 供 。4.3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300 元 人 民 币 , 售 后 不 退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汇 款 凭 证 (不 接 受 现 金 ,汇 款 单 位 名 称 需 与 投 标 人 名 称 一 致 , 且 付 款 摘要 中 注 明 招 标 编 号 ),汇 款 账 户 信 息 详 见 下 文 交 纳 方 式 : 采 用 银 行 电 汇 网 银 汇 款 的 方 式 汇 款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 银 行 电汇 网 银 汇 款 的 均 须 使 用 单 位 账 户 账 户 名 称 须 与 投 标 人 的 单 位 名 称 一 致 。
汇 款 信 息 如 下 :开 户 名 : 中 通 服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开 户 行 : 中 信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营 业 部账 号 : *0135注 : 未 按 照 以 上 方 式 报 名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均 不 予 认 可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不 接 收 该 投 标 人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5.1 本 项 目 采 用 纸 质 投 标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 2023年 08月 24 日 09时 30分 。
5.2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瑶 海 区 郎 溪 路 201号 4楼 408会 议 室 。5.3 本 项 目 将 于 上 述 同 一 时 间 地 点 进 行 开 标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邀 请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人 /负 责 人 或 者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准 时 参 加 。5.4 本 项 目 不 再 组 织 现 场 开 标 , 将 于 上 述 同 一 时 间 地 点 组 织 远 程 开 标 , 招 标 人 邀 请 投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者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准 时 参 加 远 程 开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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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邮 寄 方 式 递 交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请 投 标 人 自 行 考 虑 邮 寄 所 需 时 间 , 须 在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送达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投 标 文 件 送 达 时 间 以 代 理 机 构 接 收 到 投 标 文 件 的 时 间 为 准 , 因 邮 寄 或快 递 的 原 因 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不 予 接 收 。5.5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递 交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的 ,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不 予 接收 : 5.5.1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5.5.2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 5.5.3未 按 照 本 公 告 要 求 获 得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6. 样 品 的 递 交
6.1 样 品 递 交 的 时 间 地 点 : 本 项 目 不 需 要 提 供 样 品 。6.2 检 测 相 关 费 用 : 本 项 目 不 需 要 提 供 样 品7.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且 仅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portal/ctscPortal上 发 布 , 其 他 媒 介 转 载 无 效 。8. 联 系 及 异 议 接 收 方 式8.1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名 称 : 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招 标 人 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天 王 巷 4 号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通 服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瑶 海 区 郎 溪 路 201 号邮 编 : *项 目 负 责 人 : 方 瑜 洁 文 鹏 飞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http://**开 户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营 业 部账 号 : *01358.2异 议 接 收 方 式
异 议 接 收 邮 箱 : http://**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通 服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盖 单 位 公 章 2023年 08月 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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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淮 南 市 医 疗 信 息 化 设 备 采 购 项目 第 二 次 招 标 公 告本 招 标 项 目 为 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淮 南 市 医 疗 信 息 化 设 备 采 购 项 目 第二 次 , 招 标 编 号 : AHZT-2023-10241 , 招 标 人 为 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 招标 代 理 机 构 为 中 通 服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 项 目 资 金 由 招 标 人 自 筹 , 资 金 已 落 实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特 邀 请 有 意 向 的 且 具 有 提 供 标 的 物 能 力 的 潜 在 投 标人 以 下 简 称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1.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内 容
1.1 项 目 概 况 : 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淮 南 市 医 疗 信 息 化 设 备 采 购 项 目 第 二 次 。1.2本 次 招 标 具 体 招 标 的 规 模 采 购 内 容 如 下 :序 号 采 购 内 容 涉 及 的 主 要 评 估产 品 品 类 项 目 预 算 含 税 /万 元 交 付 地 点1 包 括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计 算 机 网 络 系 统 安防 监 控 系 统 楼 宇 自 控 能 耗 及 照 明 系 统 病 房 护 理 对 讲 系 统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多 媒体 会 议 系 统 电 子 时 钟 系 统 门 禁 一 卡 通及 机 房 工 程 等 的 设 备 材 料 的 采 购 。 安 装 服务 , 包 括 安 装 调 试 综 合 实 施 , 质 保 3 年 。 CP01720系 统 集成 服 务 542.62 招 标 人 指 定 的 地 点 , 安装 并 调 试
本 项 目 将 按 照 最 新 的 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 应 用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处 理 结果 , 请 重 点 关 注 处 理 结 果 适 用 的 产 品 品 类 处 理 措 施 处 理 范 围 禁 限 期 等 关 键 内 容 , 请 务必 登 录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portal/ctscPortal 查 阅 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 。 1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 合 格 ,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中 国 电 信 的 各 项 规 范 要 求 及 中 电 信 数 智安 徽 分 公 司 的 要 求 2 技 术 标 准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及 中 电 信 数 智 安 徽 分 公 司 技 术 的 要 求 1.3 本 项 目 不 划 分 标 包 。1.4本 项 目 设 置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542.62 万 元 人 民 币 含 税 , 其 中 设 备
部 分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350.95 万 元 含 税 , 服 务 部 分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191.67万 元 含 税 ,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高 于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2.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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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投 标 人 基 本 资 格 要 求2.1.1投 标 人 应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法 律 上 和 财 务 上 独 立 的 法 人 或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其 他 组 织 , 合 法 运 作 并 独 立 于 招 标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投 标 人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信 誉 。2.1.2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包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包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2.1.3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或 承 诺 提 供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2.1.4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2.1.5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有 效 期 内 的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须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2.1.6本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须 具 有 二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证 书 机 电 工 程 专 业 及 有 效 的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 证 。注 : 须 提 供 项 目 经 理 有 效 的 身 份 证 相 关 证 书 劳 动 合 同 或 2023 年 1 月 1日 至 公 告发 布 之 日 投 标 人 为 其 缴 纳 的 连 续 三 个 月 的 社 保 证 明 等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 。2.1.7投 标 人 须 提 供 至 少 一 份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项 目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同 类 项 目 系统 集 成 类 业 绩 。注 : 须 提 供 合 同 关 键 页 , 合 同 关 键 页 须 体 现 合 同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 * 方 信 息 签 订 日期 签 字 盖 章 , 时 效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准 如 为 框 架 协 议 , 同 时 还 须 提 供 对 应 订 单 , 订 单 须
体 现 与 框 架 协 议 的 对 应 关 系 采 购 内 容 订 单 金 额 * * 方 信 息 签 订 日 期 买 方 盖 章 , 时效 及 金 额 以 订 单 为 准 , 原 件 备 查 。2.2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1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 单 位 2 被 依 法 暂 停 或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3 被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许 可 证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执 照 4 进 入 清 算 程 序 , 或 被 宣 告 破 产 , 或 其 他 丧 失 履 约 能 力 的 情 形 5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自 2020年 08 月 24 日 起 被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有 骗 取 中 标 严 重 违 约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或 者 安 全 问 题 的
6 在 最 近 五 年 内 自 2018年 08 月 24 日 起 被 判 处 单 位 行 贿 罪 , 且 行 贿 行 为 与 采购 活 动 相 关 的 以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的 生 效 判 决 为 准 7 在 最 近 五 年 内 自 2018年 08 月 24 日 起 被 判 处 合 同 诈 骗 罪 的 以 中 国 裁 判文 书 网 的 生 效 判 决 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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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或 各 级 信 用 信息 共 享 平 台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已 执 行 完 毕 或 不 再 执 行 的 除 外 9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提 供 过 设 计 编 制 技 术 规 范 和 其 他 文 件 的 咨 询 服 务 10 为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 或 者 与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存 在 隶 属 关 系 或 者其 他 利 害 关 系 11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代 建 人 12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13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14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存 在 控 股 或 参 股 关 系
15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的 16 其 他 按 照 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 及 处 理 结 果 , 应 对 投 标 人 及 其 投标 产 品 品 类 在 本 项 目 中 执 行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措 施 的 。 同 一 标 包 或 未 划 分 标 包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涉及 多 个 产 品 评 估 品 类 的 , 投 标 人 及 其 任 一 投 标 产 品 品 类 涉 及 相 关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结 果 的 , 该 标包 或 招 标 项 目 应 适 用 相 关 的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措 施 17 法 律 法 规 招 标 文 件 限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投 标 人 是 代 理 商 的 , 本 条 所 指 的 投 标 人 也 包 括 其 所 代 理 的 制 造 商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联 合体 成 员 均 不 得 存 在 上 述 任 一 情 形 。
2.3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要 求 。3. 资 格 审 查 方 法本 项 目 将 进 行 资 格 后 审 , 资 格 审 查 标 准 和 内 容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 凡 未 通过 资 格 后 审 的 投 标 人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4.1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时 间 : 2023 年 08 月 03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08 月 08 日 17 时 00分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4.2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凡 有 意 参 与 招 标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请 按 以 下 步 骤 顺 序 进 行 操 作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4.2.1投 标 人 应 委 托 经 办 人 持 单 位 介 绍 信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本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汇款 凭 证 税 务 信 息 表 并 加 盖 公 章 ,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了 解 有 关 信 息 并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请 将 上 述资 料 的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报 名 邮 箱 : http://**4.2.2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须 发 送 以 下 文 件 的 电 子 版 扫 描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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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 务 信 息 表 并 加 盖 财 务 专 用 章 , 格 式 如 下 : 序 号 类 别 信 息1 投 标 人 名 称2 投 标 人 注 册 地 址3 投 标 人 联 系 电 话4 纳 税 人 识 别 号5 开 户 银 行6 户 名7 银 行 账 号8 开 票 类 型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注 :1. 本 表 为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投 标 人 开 具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发 票 时 所 需 信 息 。
2. 如 因 投 标 人 提 供 税 务 信 息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开 票 错 误 所 造 成 的 全 部 损 失 由 由 投 标人 承 担 。 1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费 用 支 付 凭 证 2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证 明 文 件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须 提 供 。4.3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300 元 人 民 币 , 售 后 不 退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汇 款 凭 证 (不 接 受 现 金 ,汇 款 单 位 名 称 需 与 投 标 人 名 称 一 致 , 且 付 款 摘要 中 注 明 招 标 编 号 ),汇 款 账 户 信 息 详 见 下 文 交 纳 方 式 : 采 用 银 行 电 汇 网 银 汇 款 的 方 式 汇 款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 银 行 电汇 网 银 汇 款 的 均 须 使 用 单 位 账 户 账 户 名 称 须 与 投 标 人 的 单 位 名 称 一 致 。
汇 款 信 息 如 下 :开 户 名 : 中 通 服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开 户 行 : 中 信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营 业 部账 号 : *0135注 : 未 按 照 以 上 方 式 报 名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均 不 予 认 可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不 接 收 该 投 标 人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5.1 本 项 目 采 用 纸 质 投 标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 2023年 08月 24 日 09时 30分 。
5.2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瑶 海 区 郎 溪 路 201号 4楼 408会 议 室 。5.3 本 项 目 将 于 上 述 同 一 时 间 地 点 进 行 开 标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邀 请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人 /负 责 人 或 者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准 时 参 加 。5.4 本 项 目 不 再 组 织 现 场 开 标 , 将 于 上 述 同 一 时 间 地 点 组 织 远 程 开 标 , 招 标 人 邀 请 投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者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准 时 参 加 远 程 开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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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邮 寄 方 式 递 交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请 投 标 人 自 行 考 虑 邮 寄 所 需 时 间 , 须 在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送达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投 标 文 件 送 达 时 间 以 代 理 机 构 接 收 到 投 标 文 件 的 时 间 为 准 , 因 邮 寄 或快 递 的 原 因 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不 予 接 收 。5.5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递 交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的 ,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不 予 接收 : 5.5.1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5.5.2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 5.5.3未 按 照 本 公 告 要 求 获 得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6. 样 品 的 递 交
6.1 样 品 递 交 的 时 间 地 点 : 本 项 目 不 需 要 提 供 样 品 。6.2 检 测 相 关 费 用 : 本 项 目 不 需 要 提 供 样 品7.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且 仅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portal/ctscPortal上 发 布 , 其 他 媒 介 转 载 无 效 。8. 联 系 及 异 议 接 收 方 式8.1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名 称 : 中 电 信 数 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招 标 人 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天 王 巷 4 号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通 服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瑶 海 区 郎 溪 路 201 号邮 编 : *项 目 负 责 人 : 方 瑜 洁 文 鹏 飞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http://**开 户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营 业 部账 号 : *01358.2异 议 接 收 方 式
异 议 接 收 邮 箱 : http://**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通 服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分 公 司 盖 单 位 公 章 2023年 08月 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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