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立面改造提升及生态文化亭廊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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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立面改造提升及生态文化亭廊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立面改造提升及生态文化亭廊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 (略) 荔城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略) 荔城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正骄阳(福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中交一 (略) 、中闽宏基(福建) (略) 、亿耀(福建) (略) 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略) 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94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 (略)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 本次招标投标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8月2 (略) 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投标邀请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3年8月2日至 2023年8月8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拟派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到中正骄阳(福建) (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78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截标前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略) 荔城区 (略) 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 (略) 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邀请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荔城区 (略)

  联系人:林先生

  地址: (略) 荔城区

  联系电话:0594-*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 (略)

  联系人:小徐

  地址: (略) 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联系电话:05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立面改造提升及生态文化亭廊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 (略) 荔城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略) 荔城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正骄阳(福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中交一 (略) 、中闽宏基(福建) (略) 、亿耀(福建) (略) 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略) 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94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 (略)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 本次招标投标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8月2 (略) 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投标邀请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3年8月2日至 2023年8月8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拟派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到中正骄阳(福建) (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78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截标前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略) 荔城区 (略) 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 (略) 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邀请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荔城区 (略)

  联系人:林先生

  地址: (略) 荔城区

  联系电话:0594-*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 (略)

  联系人:小徐

  地址: (略) 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联系电话: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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