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级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报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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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级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报备的公示

为做好202 (略) 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资金管理,根据《 (略) 文物局关于做好202 (略) 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文物〔2023〕173号)和《 (略) 财政厅 (略) 文物局关 (略) 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我区拟申 (略) 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1项(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从2023年8月3日起至8月9日,共7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鹿城区怡浦园小区1-2幢二楼

联系人 :余程素

联系电话:0577-*

附件:附件:20 (略) 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报备表.docx

(略)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3日


为做好202 (略) 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资金管理,根据《 (略) 文物局关于做好202 (略) 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文物〔2023〕173号)和《 (略) 财政厅 (略) 文物局关 (略) 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我区拟申 (略) 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1项(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从2023年8月3日起至8月9日,共7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鹿城区怡浦园小区1-2幢二楼

联系人 :余程素

联系电话:0577-*

附件:附件:20 (略) 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报备表.docx

(略)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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