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徐套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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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徐套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中宁县徐套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徐套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中宁发改审发【2023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翔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新庄子村。挖一般土方6364立方米,余方弃置6364立方米,路床整形15910平方米,砂石垫层1591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15910平方米。2、李士村。浇筑混凝土路面工程:挖一般土方6288.8立方米,余方弃置6288.8立方米,路床整形15722平方米,砂石垫层15722平方米,水泥混凝土15722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工程:安砌侧(平、缘)石7500米;面包砖铺装工程:挖一般土方4953立方米,余方弃置4953立方米,人行道的整形碾压共计12700平方米,砂石垫层12700平方米,100毫米厚C20混凝土垫层1270立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12700平方米。 3、白套村。浇筑混凝土路面工程:挖一般土方1914.15立方米,余方弃置1914.15立方米,路床整形4785.37平方米,砂石垫层4785.37平方米,水泥混凝土4785.37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工程:安砌侧(平、缘)石2264.4米;面包砖铺装工程:挖一般土方773.84立方米,余方弃置773.84立方米。人行道的整形碾庄共计1984.2平方米,砂石垫层1984.2平方米,100毫米厚C20混凝土垫层198.42立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1984.2平方米(各项数据、设备型号规格及设计标准详见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徐套乡新庄子村、李士村、白套村;

2.3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021年7月1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中央投资的34%(221.4万元)。中标后,施工单位须吸纳当地务工人员(包括贫困人口、易地搬迁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检测对象)要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要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保证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3日 18时 30 分至2023年 8 月 10 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4根据宁公资发【2020】7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 (略)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24 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评标方式:不见面电子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翔 (略)

地 址:中宁县徐套乡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以西、南

塘巷以南中央商务广场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周晓 联系人:范嘉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 年 8 月 3 日

宁夏翔 (略)  签于 2023/08/03 15:52:31
宁夏翔 (略)  签于 2023/08/03 15:52:47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中宁县徐套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徐套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中宁发改审发【2023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翔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新庄子村。挖一般土方6364立方米,余方弃置6364立方米,路床整形15910平方米,砂石垫层1591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15910平方米。2、李士村。浇筑混凝土路面工程:挖一般土方6288.8立方米,余方弃置6288.8立方米,路床整形15722平方米,砂石垫层15722平方米,水泥混凝土15722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工程:安砌侧(平、缘)石7500米;面包砖铺装工程:挖一般土方4953立方米,余方弃置4953立方米,人行道的整形碾压共计12700平方米,砂石垫层12700平方米,100毫米厚C20混凝土垫层1270立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12700平方米。 3、白套村。浇筑混凝土路面工程:挖一般土方1914.15立方米,余方弃置1914.15立方米,路床整形4785.37平方米,砂石垫层4785.37平方米,水泥混凝土4785.37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工程:安砌侧(平、缘)石2264.4米;面包砖铺装工程:挖一般土方773.84立方米,余方弃置773.84立方米。人行道的整形碾庄共计1984.2平方米,砂石垫层1984.2平方米,100毫米厚C20混凝土垫层198.42立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1984.2平方米(各项数据、设备型号规格及设计标准详见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徐套乡新庄子村、李士村、白套村;

2.3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021年7月1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中央投资的34%(221.4万元)。中标后,施工单位须吸纳当地务工人员(包括贫困人口、易地搬迁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检测对象)要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要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保证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3日 18时 30 分至2023年 8 月 10 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4根据宁公资发【2020】7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 (略)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24 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评标方式:不见面电子评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翔 (略)

地 址:中宁县徐套乡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以西、南

塘巷以南中央商务广场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周晓 联系人:范嘉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 年 8 月 3 日

宁夏翔 (略)  签于 2023/08/03 15:52:31
宁夏翔 (略)  签于 2023/08/03 15: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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