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辽宁荣信兴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及配套资产项目投资后评价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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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辽宁荣信兴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及配套资产项目投资后评价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百利 (略) 关于选聘天津百利 (略) 收购辽宁荣信 (略) 股权及配套资产项目投资后评价机构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百利 (略) 关于选聘天津百利 (略) 收购辽宁荣信 (略) 股权及配套资产项目投资后评价机构服务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百利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招标范围为关于选聘天津百利 (略) 收购辽宁荣信 (略) 股权及配套资产项目投资后评价机构服务;本次无资格预审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设备能力和人员,投标时提供说明和承诺。

3.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业绩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一个类似服务业绩。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http://**.cn)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人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 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8. 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其总部的授权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员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3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送达递交到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七、其他

1.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略) 天津森淼支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百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长江道4号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黄景尧 联 系 人:王世新、刘英、严硕

电 话:022-* 电 话:022-*

电子邮件:*@*26.com 电 子 邮 件:*@*63.com



天津百利 (略) 关于选聘天津百利 (略) 收购辽宁荣信 (略) 股权及配套资产项目投资后评价机构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百利 (略) 关于选聘天津百利 (略) 收购辽宁荣信 (略) 股权及配套资产项目投资后评价机构服务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百利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招标范围为关于选聘天津百利 (略) 收购辽宁荣信 (略) 股权及配套资产项目投资后评价机构服务;本次无资格预审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设备能力和人员,投标时提供说明和承诺。

3.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业绩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一个类似服务业绩。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http://**.cn)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人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 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8. 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其总部的授权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员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3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送达递交到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七、其他

1.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略) 天津森淼支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百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长江道4号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黄景尧 联 系 人:王世新、刘英、严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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