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福建省三明市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福建省三明市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 (略) (略) 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将发改审批[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闽江上游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闽江上游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市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将乐县南口镇、白莲镇;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2.4工程概况: (略) 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设(一期)建设地点涉及将乐县南口镇及白莲镇,项目建安部分投资7854万元。工程按照河湖系统治理、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发展三个方面开展。工程新建堤防0.603km、新建生态护岸3.296km、新建生态巡查步道1.515km、旧堤生态水景提升1.895km,打造生态景观节点6处;配套建设必要的水灾害防御预测预警预报模块,在线监测设施及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水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修缮以及保护墈厚村红军堡红色遗址,开展幸福池湖溪水文化主题设计等建设内容助力流域发展。
2.5招标范围: (略) 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6.1计划设计工期:
2.6.1.1(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按业主要求,分批*续提交施工图纸等资料;
2.6.2计划施工工期:
2.6.2.1施工工期:14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同时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应具备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8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将乐县闽江上游 (略)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 0591-*
联系人:林小姐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闽江上游 (略)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598-*
福建省三明市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 (略) (略) 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将发改审批[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闽江上游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闽江上游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市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将乐县南口镇、白莲镇;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2.4工程概况: (略) 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设(一期)建设地点涉及将乐县南口镇及白莲镇,项目建安部分投资7854万元。工程按照河湖系统治理、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发展三个方面开展。工程新建堤防0.603km、新建生态护岸3.296km、新建生态巡查步道1.515km、旧堤生态水景提升1.895km,打造生态景观节点6处;配套建设必要的水灾害防御预测预警预报模块,在线监测设施及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水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修缮以及保护墈厚村红军堡红色遗址,开展幸福池湖溪水文化主题设计等建设内容助力流域发展。
2.5招标范围: (略) 池湖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6.1计划设计工期:
2.6.1.1(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按业主要求,分批*续提交施工图纸等资料;
2.6.2计划施工工期:
2.6.2.1施工工期:14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同时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应具备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8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将乐县闽江上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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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 0591-*
联系人:林小姐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闽江上游 (略)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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