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围屏满族乡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兴城市围屏满族乡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围屏满族乡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 16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YC2023-06
项目名称: (略) 围屏满族乡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围屏满族乡恒温保鲜库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 (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二)。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到葫芦岛 (略) 领取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围屏满族乡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温泉办事处弘熙园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建行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 (略)
账号:*01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29-*
项目概况
( (略) 围屏满族乡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 16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YC2023-06
项目名称: (略) 围屏满族乡恒温保鲜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围屏满族乡恒温保鲜库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 (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二)。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到葫芦岛 (略) 领取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围屏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围屏满族乡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温泉办事处弘熙园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建行兴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 (略)
账号:*01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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