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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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 (略) 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大连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4日13:23
预算金额¥8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丰瑞、葛倩倩
项目联系电话0411-*
采购单位大连 (略)
采购单位地址王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大连 (略)
代理机构名称博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丰瑞 041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 (略)

项目名称:大连 (略) 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大连 (略) 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两次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有且只有一家。

具体说明:本项目于2023年05月30日在全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至2023年06月06日,本项目有且 (略) 一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由于报名家数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法废标。本项目又于2023年06月14日发布二次公告。截止至2023年06月21日,本项目有且 (略) 一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法废标。我单位于2023年06月26日13:30时在进行了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有歧视性、倾向性的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格条件要求合理,评分标准设置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招标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依据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略) 财政局下发的《 (略) 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情形的有关规定,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略) 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中山区宏大路18号21层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 (略)      

地址:王工        

联系方式:大连 (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 (略)             

地 址: (略) 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            

联系方式:田丰瑞 0411-*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 (略) 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大连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4日13:23
预算金额¥8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丰瑞、葛倩倩
项目联系电话0411-*
采购单位大连 (略)
采购单位地址王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大连 (略)
代理机构名称博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丰瑞 041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 (略)

项目名称:大连 (略) 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大连 (略) 票务管理中心供餐外包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两次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有且只有一家。

具体说明:本项目于2023年05月30日在全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止至2023年06月06日,本项目有且 (略) 一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由于报名家数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法废标。本项目又于2023年06月14日发布二次公告。截止至2023年06月21日,本项目有且 (略) 一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法废标。我单位于2023年06月26日13:30时在进行了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有歧视性、倾向性的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格条件要求合理,评分标准设置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招标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依据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略) 财政局下发的《 (略) 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情形的有关规定,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略) 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中山区宏大路18号21层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 (略)      

地址:王工        

联系方式:大连 (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 (略)             

地 址: (略) 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            

联系方式:田丰瑞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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