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矿业变速箱总成等38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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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矿业变速箱总成等38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攀钢矿业变速箱总成等38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攀钢矿业变速箱总成等38项公开招标PGWZMYHGZHD*招标人为攀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钢矿业变速箱总成等38项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类似产品自己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其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均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二、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 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7.禁止工商注册未满1年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8.投标产品如非投标方生产的产品,必须注明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厂(品牌)名称,如采购方需要,投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采购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4日15时00分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 (略)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东区大渡口街87号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元蒙

联系人:

罗强

电话:

0812-*

电话:

0812-*

2023年08月04日

公章Epoint

攀钢矿业变速箱总成等38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攀钢矿业变速箱总成等38项公开招标PGWZMYHGZHD*招标人为攀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钢矿业变速箱总成等38项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类似产品自己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其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均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二、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 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7.禁止工商注册未满1年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8.投标产品如非投标方生产的产品,必须注明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厂(品牌)名称,如采购方需要,投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采购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4日15时00分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 (略)

招标公司: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东区大渡口街87号

地址:

(略) (略) 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元蒙

联系人:

罗强

电话:

0812-*

电话:

0812-*

2023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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