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23年药惠中学等三所学校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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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23年药惠中学等三所学校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药惠中学等三所学校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 (略) (略) 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2楼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X2023-GK101

项目名称:2023年药惠中学等三所学校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触控一体机 智慧黑板、计算机教室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 (略) (略) 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2楼2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 (略) 内西 安市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6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 (略) 内西 安市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6楼大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请投标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7、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高陵区教育局

地址:高陵区文卫路2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林

电话:029-*

(略) 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8月04日


项目概况

2023年药惠中学等三所学校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 (略) (略) 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2楼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X2023-GK101

项目名称:2023年药惠中学等三所学校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触控一体机 智慧黑板、计算机教室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机房、多媒体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 (略) (略) 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2楼2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 (略) 内西 安市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6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 (略) 内西 安市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6楼大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请投标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7、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高陵区教育局

地址:高陵区文卫路2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林

电话:029-*

(略) 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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