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市夏可河北岸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调整路段完善及路灯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图木舒克市夏可河北岸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调整路段完善及路灯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21: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夏可河北岸(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BTJY03GCGK*),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师市发改发[2019]269号;师市建发[2020]11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 (略) 3.工程规模:新建《 (略) 夏可河北岸(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共有太华南路、文华南路、丰华南路、叶尔羌南路、三号路、四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9条道路,道路总长7531.86米,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3GCGK*-03-01 | (略) 夏可河北岸(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调整路段完善及路灯工程) | 包括叶尔羌南路、太华南路、丰华南路、文华南路等。其中:叶尔羌南路双臂路灯28套,高杆路灯2套,电缆2100米;丰华南路双臂路灯11套,高杆路灯1套,电缆750米;文华南路双臂路灯14套,高杆路灯1套,电缆900米。6号路路灯工程不包含在此项目中。包括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121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4.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不予认可;(2)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05日 00:00:00至2023年08月11日 23:30:00 | ||||||||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ttp://**.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4: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4:0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 ||||||||
八、其他说明 | ||||||||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注:交易平台已更新,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进行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2.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建通 (略) (略) | |||||
地 址: | (略) 锦绣东街21号警苑小区物业综合服务楼二楼 | 地 址: | (略) 泰和二期门面房2-65、66号 | |||||
联 系 人: | 王庆陵 | 联 系 人: | 蒋旭东 | |||||
电 话: | 0998-*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发布时间:2023-08-04 21: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夏可河北岸(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BTJY03GCGK*),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师市发改发[2019]269号;师市建发[2020]11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 (略) 3.工程规模:新建《 (略) 夏可河北岸(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共有太华南路、文华南路、丰华南路、叶尔羌南路、三号路、四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9条道路,道路总长7531.86米,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3GCGK*-03-01 | (略) 夏可河北岸(一期)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调整路段完善及路灯工程) | 包括叶尔羌南路、太华南路、丰华南路、文华南路等。其中:叶尔羌南路双臂路灯28套,高杆路灯2套,电缆2100米;丰华南路双臂路灯11套,高杆路灯1套,电缆750米;文华南路双臂路灯14套,高杆路灯1套,电缆900米。6号路路灯工程不包含在此项目中。包括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121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4.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不予认可;(2)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05日 00:00:00至2023年08月11日 23:30:00 | ||||||||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ttp://**.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4: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4:0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 ||||||||
八、其他说明 | ||||||||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注:交易平台已更新,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进行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2.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建通 (略) (略) | |||||
地 址: | (略) 锦绣东街21号警苑小区物业综合服务楼二楼 | 地 址: | (略) 泰和二期门面房2-65、66号 | |||||
联 系 人: | 王庆陵 | 联 系 人: | 蒋旭东 | |||||
电 话: | 0998-*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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