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广陵区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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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广陵区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公示

关于2023年广陵区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公示

为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 (略) 厅《关于开展2 (略) 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3〕5 号)精神,区民政局会同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方志办等部门, (略) 厅等六部门印发的《 (略) 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 号)评定标准,对有关地名文化遗产名录进行了评估论证,形成了2023年广陵区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示:

一、路(3个)

曲江南(北)路、文峰路、二畔铺路

二、街(17个)

彩衣街、东关街、东圈门、埂子街、古旗亭街、康山街、南河下、皮市街、苏唱街、通泗街、洼字街、湾子街、新胜街、引市街、毓贤街、*家湾、仁丰里

三、巷(31个)

巴总门、板井巷、曹李巷、常府巷、吃吃看巷、达士巷、东(西)营、傅家甸、耿家巷、观风巷、滚龙井、黑婆婆巷、花园巷、讲经墩(南、北讲经墩)、旌忠巷、罗甸巷、螺丝结顶、大莲花桥、教场南、马监巷、南(北)柳巷、螃蟹巷、十八家、石将军巷、石牌楼、书院巷、水仓巷、铁货巷、驼铃巷、雅官人巷、元宝巷

四、古桥梁(7个)

壁虎桥、大东门桥、二钓桥、龙头关桥、青园桥、万福桥、务本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陵区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日至**日

联系电话:0514-*

联系地址:文昌中路548号

关于2023年广陵区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公示

为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地名文化, (略) 厅《关于开展2 (略) 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3〕5 号)精神,区民政局会同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方志办等部门, (略) 厅等六部门印发的《 (略) 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 号)评定标准,对有关地名文化遗产名录进行了评估论证,形成了2023年广陵区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示:

一、路(3个)

曲江南(北)路、文峰路、二畔铺路

二、街(17个)

彩衣街、东关街、东圈门、埂子街、古旗亭街、康山街、南河下、皮市街、苏唱街、通泗街、洼字街、湾子街、新胜街、引市街、毓贤街、*家湾、仁丰里

三、巷(31个)

巴总门、板井巷、曹李巷、常府巷、吃吃看巷、达士巷、东(西)营、傅家甸、耿家巷、观风巷、滚龙井、黑婆婆巷、花园巷、讲经墩(南、北讲经墩)、旌忠巷、罗甸巷、螺丝结顶、大莲花桥、教场南、马监巷、南(北)柳巷、螃蟹巷、十八家、石将军巷、石牌楼、书院巷、水仓巷、铁货巷、驼铃巷、雅官人巷、元宝巷

四、古桥梁(7个)

壁虎桥、大东门桥、二钓桥、龙头关桥、青园桥、万福桥、务本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陵区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日至**日

联系电话:0514-*

联系地址:文昌中路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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