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流运输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五次谈判公告
某单位物流运输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五次谈判公告
某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流运输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五次) 二、项目编号:2023-JJDCBK-F3012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某单位物流运输车辆服务,需要1辆17.5米平板车进行河北邯郸至云南楚雄(里程约2200公里)的物流运输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2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物流运输时限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3服务地点:河北邯郸至云南楚雄。 3.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略) 的其他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3.5最高报价:47,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此价。 3.6采购包划分:1个采购包。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最近一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0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将以下附件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com)获取谈判文件。附件资料: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4.谈判文件费缴纳凭证。 (三)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以电汇、网银、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 (略)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昆明正义支行**;备注:TXJ-0871-2023069(五次)标书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红塔区康玉路世源综合楼蓝天里花园酒店会议室(梅花谷)。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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