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拟确定人选的公示
关于2023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拟确定人选的公示
根据《 (略)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 (略) 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44号),经教师申报,学校、县、市教育局逐级 (略) 教育厅确认,拟确定莫颖萍等477人为2023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人选。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方式: (略) 文晖 (略)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电话:0571-*,电子邮箱:*@*q.com。
附件:2023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拟确定人选名单.doc
(略) 教育厅
2023年8月7日
根据《 (略)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 (略) 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44号),经教师申报,学校、县、市教育局逐级 (略) 教育厅确认,拟确定莫颖萍等477人为2023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人选。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方式: (略) 文晖 (略)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电话:0571-*,电子邮箱:*@*q.com。
附件:2023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拟确定人选名单.doc
(略) 教育厅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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