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ED教室灯功率≤36W;功率因数>0.90,灯具光通量≥3000lm,光效≥80lm/w.色温5000K±250K,显色指数(Ra)≥90,R9≥50,色匹配的标准偏差SDCM≤5。 2、LED教室灯尺寸:长1200±50mm,宽300±50mm。教室灯散热装置(背板)采用优质金属材质,产品外形平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 3、 LED教室灯光输出波形的波形频率:波动深度≤0.85%。 4、 LED教室灯需通过≥25000次(试验以30s开,30s关为一个循环)的开关寿命试验。 5、▲LED教室灯在模拟学校教室的照明环境中测得的视疲劳指数≤4。 6、▲LED教室灯需要有较高的显色性和稳定性,对产品进行1000H的持续燃点测试,燃点0小时与燃点1000H测试数据对比,产品光通维持率需≥99%,且平均光束角(50 %) 变化≤2°,且色温变化≤100K,且显色指数(Ra)变化≤1,且色容差变化≤1,1000H测试后产品色温要求在:3300K~5300K,显色指数Ra≥98,Rf≥96,Rg≥100。 (1-6项需提供封面具有CNAS 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 LED教室灯视网膜蓝光危害类别为RG0(或无危险类)。 8、 LED教室灯频闪认证为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无显著影响水平。 9、 ▲LED教室灯通过教室照明灯具产品人类功效学属性认证。 10、 ▲LED教室灯通过依据GB 7793-2010、GB/T 13379-2008、GB/T 36876-2018、T/CESS 1-2020为标准的视舒适、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 11、 ▲LED教室灯通过依据GB 40070-2021的《儿童青少年学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 3、LED黑板灯通过≥30000H寿命测试验证。 4、 LED黑板灯需通过≥25000次(试验以30s开,30s关为一个循环)的开关寿命试验。 5、▲LED黑板灯安装为保证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同时不对老师产生眩光,以教师讲课所在的位置作为观察点(位置坐标:(0.70,3.30,1.50,0°)),距书写板0.50m,观察点距地面1.50m,面向学生方向测得的UGR≤12。 6、▲LED黑板灯需要有较高的显色性和稳定性,对产品进行1000H的持续燃点测试,燃点0小时与燃点1000H测试数据对比,产品光通维持率需≥99%,且平均光束角(50 %) 变化≤2°,且色温变化≤100K,且显色指数(Ra)变化≤1,且色容差变化≤1,1000H测试后产品色温要求在:3300K~5300K,显色指数Ra≥98,Rf≥96,Rg≥100。 (1-6项需提供封面具有CNAS 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 LED黑板灯视网膜蓝光危害类别为RG0(或无危险类)。 8、 LED黑板灯频闪认证为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无显著影响水平。 9、 ▲LED黑板灯通过教室照明灯具产品人类功效学属性认证。 10、 ▲LED黑板灯通过依据GB 7793-2010、GB 40070-2021、GB 50034-2013、QB/T 5533-2020、T/JYBZ 005-2018为标准的“视舒适、健康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 11、 ▲LED黑板灯通过依据GB 40070-2021的“儿童青少年学横向距离风扇叶片 25cm 以上除外);当吊扇与最佳灯位产生冲突时,建议吊扇移位。 4.3.3依据GB/T 36876-2018《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为了不与投影机、考试监控等设备重叠,黑板灯应平行于黑板安装,灯具距黑板平行间距d<700mm,距黑板上缘垂直距离h=100mm~200mm,见下图。 说明: — —教室灯具; — —黑板灯具; d — —黑板灯具距黑板平行距离; h — —黑板灯具距黑板上缘垂直距离; g — —教室灯具距课桌垂直距离。 4.3.4非嵌入式教室灯具应使用刚性吊杆安装,吊杆应与灯面垂直,不得倾斜; 4.3.5吊杆安装的灯具应采用不小于Φ6mm 膨胀螺栓固定,通过机械加载10倍重量测试; 4.3.6物理开关中的控制线必须是火线,禁止使用控制零线通断回路的方式。 4.3.7开关至顶部采用暗线,可借用原有暗管,如原有暗管无法穿线,可采用明敷线槽。 4.3.8墙面明线安装中导管管径大小和接线盒孔径相匹配,导管和接线盒连接紧密;导管衔接处需使用弯头连接,保证导管敷设齐整、横平竖直。 4.3.9对施工中造成的教室顶棚损坏应修复。 5.其他要求 为确保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应答的真实性,防止投标人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响应或证明资料,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对中标人所投产品明细清单中全部或部分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核实,中标人有义务积极配合招标人的核实要求。经核实,证明中标人对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响应确实存在虚假应标事实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人虚假应标详细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并对中标人虚假应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完成供货、安装及采购需求要求的全部工作(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及条件:双方签订合同后预付总货款的50%,货到后支付总货款的35%,待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15%,不计利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完成供货、安装及采购需求要求的全部工作(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 (略) 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通过远程腾讯会议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 (略) 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外,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站前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本级 地 址: 东风路67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 (略) 地 址: (略) 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 (略) 账号: *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迪 电 话: 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