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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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兴庆区 公告时间 **日 15: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邮箱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会议室(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解放西街3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门琎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 (略) 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霞、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3ZC0125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略) 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自治区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一年预算:人民币*万元整 (¥60000.00 元),两年合计预算: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会议室(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者,**日至**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14:30-18:00,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2.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 (略) 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门琎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宁夏回族 (略) 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马霞、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霞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兴庆区 公告时间 **日 15: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邮箱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会议室(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解放西街3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门琎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 (略) 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霞、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3ZC0125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略) 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自治区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一年预算:人民币*万元整 (¥60000.00 元),两年合计预算: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会议室(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者,**日至**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14:30-18:00,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2.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 (略) 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门琎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宁夏回族 (略) 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马霞、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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