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15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15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2023年度第15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第15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2招标范围: (略) 2023年度第15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和信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到河北中诚 (略) ( (略) (略) 长安区和平路345号鑫鹏商务5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查验原件,原件与复印件需一致,上述证件不全者概不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8日09:30,地点为河北中诚 (略) ( (略) (略) 长安区和平路345号鑫鹏商务5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孟军 0311-*

招标代理:河北中诚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雅萌 03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2023年度第15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度第15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2招标范围: (略) 2023年度第15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污染调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和信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到河北中诚 (略) ( (略) (略) 长安区和平路345号鑫鹏商务5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查验原件,原件与复印件需一致,上述证件不全者概不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8日09:30,地点为河北中诚 (略) ( (略) (略) 长安区和平路345号鑫鹏商务5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孟军 0311-*

招标代理:河北中诚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雅萌 031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