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中小学生意外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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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河区中小学生意外保险项目

细河区中小学生意外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细河区中小学生意外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 月21日 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24

项目名称:细河区中小学生意外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服务需求: (略) 细河区中小学生约15000人购买意外保险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即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若满意则延续一年服务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略) (略) 授权后参与投标;不允许供应商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有隶属关系的供应商只能接受一家的有效报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 至2023年08月15日08:3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现场,需自行准备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为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地址:细河区工业街北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玉龙 (略)

地 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5-2号9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玉龙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振

电 话:*


细河区中小学生意外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细河区中小学生意外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 月21日 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24

项目名称:细河区中小学生意外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服务需求: (略) 细河区中小学生约15000人购买意外保险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即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若满意则延续一年服务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略) (略) 授权后参与投标;不允许供应商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有隶属关系的供应商只能接受一家的有效报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 至2023年08月15日08:3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现场,需自行准备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为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细河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地址:细河区工业街北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玉龙 (略)

地 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5-2号9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玉龙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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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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