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项目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略) 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23-*-01210
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为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吃上健康、绿色、高质、安全食品,选择供应商为食堂提供全品类初级食品、干调、水果、奶制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固定的人员、能够承担本招标工作内容的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发布媒介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9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2023年08月08日
项目概况
(略) 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23-*-01210
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为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吃上健康、绿色、高质、安全食品,选择供应商为食堂提供全品类初级食品、干调、水果、奶制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固定的人员、能够承担本招标工作内容的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发布媒介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9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2023年08月0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