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第二批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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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第二批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第二批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平区大华路11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第二批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四、具体内容:

  项目分为2个子包,分别是子包1:实验/仪器耗材、子包2:实验室耗材,内容详见附件。

  五、总预算金额:*.00元。其中,子包1预算金额为*.00 元,子包2预算为14599.00 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齐货物。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子包实验室试剂耗材的经营范围(当子包中含有危险化学品,报名供应商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

  (二)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准分包和转包;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资料的顺序装订,邮寄或带至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略) 金平区大华路11号主楼二楼综合保障部)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报名函》(内容含报名项目标包的具体名称,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邮箱;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六)“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七)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的承诺);

  (八)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十、联系人:霍同志 ;联系电话:0754-*。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

  附件:子包1:实验/仪器耗材

  附件:子包2:实验室耗材

  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2023年8月8日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第二批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平区大华路11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第二批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四、具体内容:

  项目分为2个子包,分别是子包1:实验/仪器耗材、子包2:实验室耗材,内容详见附件。

  五、总预算金额:*.00元。其中,子包1预算金额为*.00 元,子包2预算为14599.00 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齐货物。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子包实验室试剂耗材的经营范围(当子包中含有危险化学品,报名供应商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

  (二)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准分包和转包;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资料的顺序装订,邮寄或带至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略) 金平区大华路11号主楼二楼综合保障部)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报名函》(内容含报名项目标包的具体名称,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邮箱;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六)“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七)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的承诺);

  (八)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十、联系人:霍同志 ;联系电话:0754-*。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

  附件:子包1:实验/仪器耗材

  附件:子包2:实验室耗材

  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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