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村村有物业”工作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村村有物业”工作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农业农村局“村村有物业”工作宣传推广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 15:44 |
预算金额 | ¥3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香洲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恒0756-*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村村有物业”工作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在观海APP开设专题页面,将“村村有物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报道放入专题,内容不少于15条;
2.在观海融媒APP、“珠海特区报”视频号、“观海融媒”抖音号、“珠海特区报”头条号等4平台发布“村村有物业”宣传视频(5分钟内);
3.在“珠海特区报”微博推送“村村有物业”专题宣传;
4.在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进行有关“村村有物业”相关推广不少于4条;
5.在珠海电视一套重点栏目策划“村村有物业”专题2期,时长约2分钟;
6.在合作基础上,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常态化动态宣传和报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珠海传媒集 (略) 最强大的新闻平台资源,拥有:两报两台(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珠海电视台,珠海广播电台);两矩阵:珠海特区报和蜘蛛侠微信公众号,政务微信矩阵,代理了50余家政务微信和微博矩阵;具备政务活动组织推广能力,受众范围广,影响力大,社会反响好。
(略) 政府的决定,珠海传媒集团于2019年进行大规模改革重组, (略) 内其他国有传媒类资源,组建成立国内首家全媒体国有文化传媒企业,成立珠海传 (略) (以下简称:新媒体公司)。新媒体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政府事业单位的全媒体资源经营,围绕客户资源进行行业活动策划及执行等。目前对珠海各区的各 (略) 承接。可充分利用集团旗下PC端(珠海新闻网、珠海网)、移动端广告资源(特报微信公号、晚报微信公号、特报APP等)多平台、多 (略) “村村有物业”工作进行宣传推广。
由于珠海传媒集团旗下所有媒体(包括电视、报纸、电台)的合作,均包含稿件的刊发、播出,作为珠海本土唯一的主流传媒旗舰,上述所有刊发和播出平台,全部为珠海传媒集团所独有,并由珠海传 (略) 经营,故本项目只能从珠海传 (略) 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略) 财政局《关于规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通知》(珠财采通〔2019〕3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按照《 (略) 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珠财〔2020〕143号),该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预算金额低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综上,该项目适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鉴于上述原因,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珠海传 (略)
地址: (略) 香洲银桦路566号报业大厦第5层517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香洲区
联系方式:075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兴华路152号
联系电话:075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
联系方式:韦恒075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农业农村局“村村有物业”工作宣传推广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 15:44 |
预算金额 | ¥3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略) 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香洲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恒0756-*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村村有物业”工作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在观海APP开设专题页面,将“村村有物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报道放入专题,内容不少于15条;
2.在观海融媒APP、“珠海特区报”视频号、“观海融媒”抖音号、“珠海特区报”头条号等4平台发布“村村有物业”宣传视频(5分钟内);
3.在“珠海特区报”微博推送“村村有物业”专题宣传;
4.在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进行有关“村村有物业”相关推广不少于4条;
5.在珠海电视一套重点栏目策划“村村有物业”专题2期,时长约2分钟;
6.在合作基础上,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常态化动态宣传和报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珠海传媒集 (略) 最强大的新闻平台资源,拥有:两报两台(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珠海电视台,珠海广播电台);两矩阵:珠海特区报和蜘蛛侠微信公众号,政务微信矩阵,代理了50余家政务微信和微博矩阵;具备政务活动组织推广能力,受众范围广,影响力大,社会反响好。
(略) 政府的决定,珠海传媒集团于2019年进行大规模改革重组, (略) 内其他国有传媒类资源,组建成立国内首家全媒体国有文化传媒企业,成立珠海传 (略) (以下简称:新媒体公司)。新媒体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政府事业单位的全媒体资源经营,围绕客户资源进行行业活动策划及执行等。目前对珠海各区的各 (略) 承接。可充分利用集团旗下PC端(珠海新闻网、珠海网)、移动端广告资源(特报微信公号、晚报微信公号、特报APP等)多平台、多 (略) “村村有物业”工作进行宣传推广。
由于珠海传媒集团旗下所有媒体(包括电视、报纸、电台)的合作,均包含稿件的刊发、播出,作为珠海本土唯一的主流传媒旗舰,上述所有刊发和播出平台,全部为珠海传媒集团所独有,并由珠海传 (略) 经营,故本项目只能从珠海传 (略) 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略) 财政局《关于规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通知》(珠财采通〔2019〕3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按照《 (略) 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珠财〔2020〕143号),该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预算金额低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综上,该项目适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鉴于上述原因,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珠海传 (略)
地址: (略) 香洲银桦路566号报业大厦第5层517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香洲区
联系方式:075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兴华路152号
联系电话:075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
联系方式:韦恒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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