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城市绿地改造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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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城市绿地改造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略) 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H2023-021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99)其他
联系人谢健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8-09 08:3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8-11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 (略) 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GSSH2023-021服务-设计*.0(元)

公告内容

  • (略) 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略) 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人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镇原县城区

    1.2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可分为三部分,即现状改造5处公园广场绿地及1处单位附属绿地, (略) 绿地,以及城区段茹河两侧的生态绿廊改造。

    ①针对镇原县区现有公园广场绿地及单位附属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共有6处分 (略) 公园占地面积48216平方米、碧水柱广场占地面积11278平方米、潜夫街广场占地面积3608平方米、东文化广场占地面积22349平方米、植物园占地面积26045平方米、 (略) 占地面积1554平方米。

    (略) 绿地3处:天士力大道北侧新建绿化带,占地面积10123平方米;3号桥南侧加油站旁新建绿地,占地面积5926平方米;白峁岭南侧新建绿地,占地面积17420平方米。

    ③茹河生态绿廊改造:范围位于城区段茹河南北两侧,两侧改造总长度8739米,总占地面积43078平方米。通过丰富绿化层次和色彩,优化提升慢行系统等方面,整体提升茹河两岸环境。

    1.3 招标控制价:95万元。

    二、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三、招标内容:

    3.1 设计范围:实施方案(方案+设计)。

    3.2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级及以上专项资质;

    4.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其他配备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3 投标人近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 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 (略) 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 (略) 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方式

    5.1 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发布招标公告。

    5.2 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和设计方案上传

    6.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1日17时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6.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七、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7.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8月11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7.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八、结果公示

    8.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8.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谢健

    电 话:*

    地 址:镇原县人防大厦

    代理机构:甘肃 (略)

    联系人:余敏敏

    电 话:*

    地 址: (略) (略) 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

    甘肃 (略)

    2023年8月8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9096)进行报名竞价

(略) 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H2023-021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99)其他
联系人谢健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8-09 08:3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8-11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 (略) 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GSSH2023-021服务-设计*.0(元)

公告内容

  • (略) 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略) 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人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镇原县城区

    1.2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可分为三部分,即现状改造5处公园广场绿地及1处单位附属绿地, (略) 绿地,以及城区段茹河两侧的生态绿廊改造。

    ①针对镇原县区现有公园广场绿地及单位附属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共有6处分 (略) 公园占地面积48216平方米、碧水柱广场占地面积11278平方米、潜夫街广场占地面积3608平方米、东文化广场占地面积22349平方米、植物园占地面积26045平方米、 (略) 占地面积1554平方米。

    (略) 绿地3处:天士力大道北侧新建绿化带,占地面积10123平方米;3号桥南侧加油站旁新建绿地,占地面积5926平方米;白峁岭南侧新建绿地,占地面积17420平方米。

    ③茹河生态绿廊改造:范围位于城区段茹河南北两侧,两侧改造总长度8739米,总占地面积43078平方米。通过丰富绿化层次和色彩,优化提升慢行系统等方面,整体提升茹河两岸环境。

    1.3 招标控制价:95万元。

    二、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三、招标内容:

    3.1 设计范围:实施方案(方案+设计)。

    3.2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级及以上专项资质;

    4.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其他配备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3 投标人近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 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 (略) 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 (略) 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方式

    5.1 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发布招标公告。

    5.2 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和设计方案上传

    6.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1日17时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6.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七、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7.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8月11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7.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八、结果公示

    8.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8.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谢健

    电 话:*

    地 址:镇原县人防大厦

    代理机构:甘肃 (略)

    联系人:余敏敏

    电 话:*

    地 址: (略) (略) 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

    甘肃 (略)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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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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