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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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8: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惠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馥荔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段十四层B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惠丽 *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L-2023zfcg-23

项目名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

其他社会服务

1

对我区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进行调研评估,切实推进解决困境儿童在家庭监护中存在的问题;详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协议签订之日起为期5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誉记录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 ”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 (略) 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联系方式:马馥荔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段十四层B10号            

联系方式:沈惠丽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惠丽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8: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惠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馥荔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段十四层B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惠丽 *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L-2023zfcg-23

项目名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调研评估项目

其他社会服务

1

对我区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现状进行调研评估,切实推进解决困境儿童在家庭监护中存在的问题;详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协议签订之日起为期5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誉记录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 ”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 (略) 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联系方式:马馥荔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段十四层B10号            

联系方式:沈惠丽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惠丽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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