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溪镇塔后村旧幼儿园民宿改造项目
磷溪镇塔后村旧幼儿园民宿改造项目
磷溪镇塔后村旧幼儿园民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广东平正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磷溪镇塔后村旧幼儿园民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ZH023DC1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3DC11 二、项目名称:磷溪镇塔后村旧幼儿园民宿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 1.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3. 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428.41元、暂估价80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略) 外供应商派驻的建造师 (略) 函【2023】469号文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村委会登记购买磋商文件。 4.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 3 份(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3年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9时1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日不得少于10日)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湘桥区磷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七、磋商保证金 1.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后前往采购人单位获取收据。 2.磋商保证金账户详见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须知” 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采购人单位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采购人单位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八、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湘桥区磷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 本次 (略) 湘桥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上发布。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 采购人地址: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8-*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 广东平正 (略) 2023年8月9日 |
磷溪镇塔后村旧幼儿园民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广东平正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磷溪镇塔后村旧幼儿园民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ZH023DC1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3DC11 二、项目名称:磷溪镇塔后村旧幼儿园民宿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 1.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3. 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428.41元、暂估价80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略) 外供应商派驻的建造师 (略) 函【2023】469号文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村委会登记购买磋商文件。 4.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 3 份(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3年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9时1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日不得少于10日)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湘桥区磷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七、磋商保证金 1.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后前往采购人单位获取收据。 2.磋商保证金账户详见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须知” 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采购人单位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采购人单位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八、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湘桥区磷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 本次 (略) 湘桥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上发布。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 采购人地址: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村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8-* (略) 湘桥区磷溪镇塔后经济联合社 广东平正 (略) 202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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