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币章自助售卖机经营合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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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币章自助售卖机经营合作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一)合作内容:招标方提供琅琊山景区、太仆寺-丰乐亭景区、飞越丛林乐园文创纪念币(章)自助售卖机独家经营权,并向中标方提供场地;中标方按纪念币自助机营业额的百分比对招标方进行分成。

(二)合作地点:

北门游客中心、醉翁亭驿站、一棵松售票处、南天门景区、飞越丛林、太仆寺景区(上述地点具体摆放区域须服从景区安排);

(三)合作期限:三年;

(四)经营电费:由中标方承担;

(五)合作分工:设备维护等工作由中标方承担,日常补货工作由招标方承担。

二、招标对象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均可参与。

三、招标方式及保证金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方;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包括:

(1)资质文件(需加盖公章,如材料缺失视为废标):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③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2)方案文件(内容按《方案附表》填写并盖章):

①机器外观设计(另附详图);

②纪念币效果方案(另附详图);

③景区营业额分成比例;

④上架周期等。

2.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扫描件(压缩包)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2023年08月17日15时00分前)*@*q.com;

(2)邮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投标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即2023年08月17日15时00分至2023年08月17日15时30分)*@*q.com。

注: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但发送解压密码的邮箱须与加密文件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户名: (略) 琅 (略) ;

账号:3405 0110 1160 0000 0213;

开户行:建行滁州丰乐路支行;

缴纳时需注明“琅琊山纪念币售卖机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不计息退还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评标

1.评分标准:(见附件)

2.评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15:30。

3.评标流程:评标小组先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核,再对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并选定中标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凡参加本次产品开发活动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内容,无须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

(二)招标完成后,中标方如不能按投标方案履行合同,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方不计息退还;

(四)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场地的使用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中止,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中标方所售卖纪念币外观、包装的设计、生产工作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设计方案及产品售价须经招标方同意;售卖机须全新且型号、尺寸、外观装饰等须经*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摆放;

(六)因邮件延误或其他非招标单位的原因造成资料丢失或损坏的,视为废标,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单位负责向投标人答疑,并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指导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八)招标过程中相关评审过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保留最终解释权。招标相关公告及评标结果在琅管委及琅琊山官方网站发布,详情请关注:

http://**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杰

电话:0550-*

监督电话:0550-*

附:《琅琊山景区文创纪念币招标方案附表》;

《评分标准》;

《纪念币(章)自助售卖机场地租赁合同》

(略) 琅 (略)

2023年8月10日

一、招标内容

(一)合作内容:招标方提供琅琊山景区、太仆寺-丰乐亭景区、飞越丛林乐园文创纪念币(章)自助售卖机独家经营权,并向中标方提供场地;中标方按纪念币自助机营业额的百分比对招标方进行分成。

(二)合作地点:

北门游客中心、醉翁亭驿站、一棵松售票处、南天门景区、飞越丛林、太仆寺景区(上述地点具体摆放区域须服从景区安排);

(三)合作期限:三年;

(四)经营电费:由中标方承担;

(五)合作分工:设备维护等工作由中标方承担,日常补货工作由招标方承担。

二、招标对象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均可参与。

三、招标方式及保证金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方;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包括:

(1)资质文件(需加盖公章,如材料缺失视为废标):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③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2)方案文件(内容按《方案附表》填写并盖章):

①机器外观设计(另附详图);

②纪念币效果方案(另附详图);

③景区营业额分成比例;

④上架周期等。

2.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扫描件(压缩包)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2023年08月17日15时00分前)*@*q.com;

(2)邮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投标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即2023年08月17日15时00分至2023年08月17日15时30分)*@*q.com。

注: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但发送解压密码的邮箱须与加密文件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户名: (略) 琅 (略) ;

账号:3405 0110 1160 0000 0213;

开户行:建行滁州丰乐路支行;

缴纳时需注明“琅琊山纪念币售卖机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不计息退还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评标

1.评分标准:(见附件)

2.评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15:30。

3.评标流程:评标小组先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核,再对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并选定中标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凡参加本次产品开发活动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内容,无须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

(二)招标完成后,中标方如不能按投标方案履行合同,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方不计息退还;

(四)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场地的使用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中止,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中标方所售卖纪念币外观、包装的设计、生产工作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设计方案及产品售价须经招标方同意;售卖机须全新且型号、尺寸、外观装饰等须经*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摆放;

(六)因邮件延误或其他非招标单位的原因造成资料丢失或损坏的,视为废标,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单位负责向投标人答疑,并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指导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八)招标过程中相关评审过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保留最终解释权。招标相关公告及评标结果在琅管委及琅琊山官方网站发布,详情请关注:

http://**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杰

电话:0550-*

监督电话:0550-*

附:《琅琊山景区文创纪念币招标方案附表》;

《评分标准》;

《纪念币(章)自助售卖机场地租赁合同》

(略) 琅 (略)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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