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翡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马翡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被通知退款人:马翡,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13
住址: (略) 永登县河桥镇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023年7月25日,我中心作出了《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3〕第19015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依据《 (略)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 (略) 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选择以下退款方式之一,依法将已领取的*仟*佰点击查看>>元整(¥2925.0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以上事实有:你本人的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等证据证明。
退款方式一:收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中心,将相应款项退还到我中心指定账户,退回款项划入账户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入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城中支行,划入账号:*356(退款时请备注“退回马翡多领待遇”)。
退款方式二:保持本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余额不少于上述退还款项,我中心将在你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后商请银行对该账户进行扣款处理。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3〕第19015号)
联 系 人:张玲燕 联系电话:0769-*
联系地址: (略) 万江街道拔蛟窝滨城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分局待遇核发股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1日
公告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9日,公告地点: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公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社保频道。
被通知退款人:马翡,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13
住址: (略) 永登县河桥镇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023年7月25日,我中心作出了《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3〕第19015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依据《 (略)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 (略) 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选择以下退款方式之一,依法将已领取的*仟*佰点击查看>>元整(¥2925.0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以上事实有:你本人的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等证据证明。
退款方式一:收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中心,将相应款项退还到我中心指定账户,退回款项划入账户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入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城中支行,划入账号:*356(退款时请备注“退回马翡多领待遇”)。
退款方式二:保持本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余额不少于上述退还款项,我中心将在你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后商请银行对该账户进行扣款处理。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3〕第19015号)
联 系 人:张玲燕 联系电话:0769-*
联系地址: (略) 万江街道拔蛟窝滨城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分局待遇核发股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1日
公告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9日,公告地点: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公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社保频道。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