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MD-*CS)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康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筹资金,预算金额: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环评批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
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 (略) 沈阳
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方式现场领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08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08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沈
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9点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CS
项目名称: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处置费用人民币280元/吨
采购需求对康平 (略) 所产生 (略) 进行处置。处理量约
为5000吨具体处理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环评批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
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然人本人购
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 (略) 邮箱:
1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咨询。)
2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届时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
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注:疫情防控期间,按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康平县中央大道东段起点处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1nmd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姝怡
电话:02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康平县中央大道东段起点处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1nmd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山
招标专用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MD-*CS)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康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筹资金,预算金额: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环评批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
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 (略) 沈阳
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方式现场领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08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08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沈
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9点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CS
项目名称: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处置费用人民币280元/吨
采购需求对康平 (略) 所产生 (略) 进行处置。处理量约
为5000吨具体处理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环评批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
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然人本人购
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 (略) 邮箱:
1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咨询。)
2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届时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
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注:疫情防控期间,按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康平县中央大道东段起点处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1nmd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姝怡
电话:02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康平县中央大道东段起点处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1nmd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山
招标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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