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石化聚丙烯料仓尾气治理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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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石化聚丙烯料仓尾气治理EPC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捷石化聚丙烯料仓尾气治理EPC)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中捷石化聚*烯尾气治理EPC

中捷石化聚*烯尾气治理EPC,主要内容:聚*烯装置采用间歇式液相小本体聚合工艺,采用氮气将聚*烯粒料产品输送至料仓,含有可燃气的压料氮气自料仓顶部排放,压料氮气压力0.35-0.5MPa,压料为间歇工艺,因此压料排放尾气为间歇性操作,排放频次为0-72次/天,每釜次约107.79Nm3。压料期间尾气平均流量300-550Nm3/h,最大排放量可达6000-7000Nm3/h(持续时间较短,每次5~8秒左右),非压料状态下料仓无尾气排放。料仓存在VOCs排放不达标问题,料仓顶部排气口非*烷总烃约为6000mg/m3左右,颗粒物在>88mg/m3,不符合树脂行业《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要求。需要对其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回收氮气并入管网回用,含*烯气回收进入气柜。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

附件一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 (略)

2023年8月11日

附件一、对供应商的要求

序号

审核指标

审核标准

1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医药专业*级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2

业绩

1.应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VOC治理一项总包业绩且所选用的工艺包及程控阀具有成熟并稳定运行一年的运行应用业绩并出具验收报告。

2.设计业绩应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VOC治理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设计业绩并出具竣工图,VOCs治理设计业绩并出具证明。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报告。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名称及内容等信息。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名称及内容等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3

信誉要求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 (略) 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注:采办系统首页下载大表查询)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捷石化聚丙烯料仓尾气治理EPC)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中捷石化聚*烯尾气治理EPC

中捷石化聚*烯尾气治理EPC,主要内容:聚*烯装置采用间歇式液相小本体聚合工艺,采用氮气将聚*烯粒料产品输送至料仓,含有可燃气的压料氮气自料仓顶部排放,压料氮气压力0.35-0.5MPa,压料为间歇工艺,因此压料排放尾气为间歇性操作,排放频次为0-72次/天,每釜次约107.79Nm3。压料期间尾气平均流量300-550Nm3/h,最大排放量可达6000-7000Nm3/h(持续时间较短,每次5~8秒左右),非压料状态下料仓无尾气排放。料仓存在VOCs排放不达标问题,料仓顶部排气口非*烷总烃约为6000mg/m3左右,颗粒物在>88mg/m3,不符合树脂行业《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要求。需要对其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回收氮气并入管网回用,含*烯气回收进入气柜。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

附件一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 (略)

2023年8月11日

附件一、对供应商的要求

序号

审核指标

审核标准

1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医药专业*级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2

业绩

1.应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VOC治理一项总包业绩且所选用的工艺包及程控阀具有成熟并稳定运行一年的运行应用业绩并出具验收报告。

2.设计业绩应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VOC治理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设计业绩并出具竣工图,VOCs治理设计业绩并出具证明。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报告。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名称及内容等信息。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名称及内容等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3

信誉要求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 (略) 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注:采办系统首页下载大表查询)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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