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2023年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地下水检测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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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2023年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地下水检测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择2023年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地下水检测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11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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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 (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 (略) 外业采集的地下水和灌溉水样品进行检测。为保证样品检测质量,省“三普办”拟就20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向社会公开选择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地下水检测项目总预算为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完成外业采集的200个地下水和灌溉水的检测任务,项目实施时限至2023年12月15日。
  二、服务内容
  (一)开展样品检测。完成200个地下水的pH、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盐分离子(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11个参数的检测。
  (二)检测结果上报。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及相关标准做好剖面样点地下水与灌溉水样品相关指标检测结果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机构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略) “三普办” (略) 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及检验检测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2023年国家土壤普查办组织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考核结果为满意。
  (二)报价要求
  报价需详细列出样品制备费、样品检测费及结果分析总结等各项费用明细,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概况;
  3.相关工作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 参加2023年国家土壤普查办组织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通过证明;
  6.报价文件。
  四、项目期限
  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
  五、申报时间
  有意承担该项目任务的检测机构,请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所需材料邮寄或直 (略) 土壤肥料总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联系人:王秋彬,电话:0431-*
  邮 箱: *@*ina.com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关于公开选择2023年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地下水检测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11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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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 (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 (略) 外业采集的地下水和灌溉水样品进行检测。为保证样品检测质量,省“三普办”拟就20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向社会公开选择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地下水检测项目总预算为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完成外业采集的200个地下水和灌溉水的检测任务,项目实施时限至2023年12月15日。
  二、服务内容
  (一)开展样品检测。完成200个地下水的pH、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盐分离子(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11个参数的检测。
  (二)检测结果上报。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及相关标准做好剖面样点地下水与灌溉水样品相关指标检测结果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机构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略) “三普办” (略) 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及检验检测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2023年国家土壤普查办组织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考核结果为满意。
  (二)报价要求
  报价需详细列出样品制备费、样品检测费及结果分析总结等各项费用明细,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概况;
  3.相关工作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 参加2023年国家土壤普查办组织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通过证明;
  6.报价文件。
  四、项目期限
  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
  五、申报时间
  有意承担该项目任务的检测机构,请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所需材料邮寄或直 (略) 土壤肥料总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联系人:王秋彬,电话:0431-*
  邮 箱: *@*ina.com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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