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洛阳健康险支公司购置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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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洛阳健康险支公司购置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寿洛阳健康险支公司购置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 (略) 购置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自贸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国 (略) 购置营业用房装修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09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2139.89元、规费78385.58元、税金*.39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建设规模及内容: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工程地点: (略) 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7号楼第4层;

9、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3 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新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 (略) 基本户银行开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

9、提供投标人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做在投标文件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文件地点: (略) 自贸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504室

2、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凡有意向者请携带一份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500元: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及到的资料;

(2)企业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自贸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5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声明

1.1 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1.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1.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1、1.2、1.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1.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1、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 (略) 洛阳分公司

地址: (略) 涧西区延安路21号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3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匠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C座10楼201号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371-*

2023 年8月11日



中国人寿洛阳健康险支公司购置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 (略) 购置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自贸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国 (略) 购置营业用房装修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09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2139.89元、规费78385.58元、税金*.39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建设规模及内容: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工程地点: (略) 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7号楼第4层;

9、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3 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新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 (略) 基本户银行开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

9、提供投标人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做在投标文件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文件地点: (略) 自贸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504室

2、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凡有意向者请携带一份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500元: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及到的资料;

(2)企业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自贸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5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声明

1.1 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1.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1.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1、1.2、1.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1.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1、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 (略) 洛阳分公司

地址: (略) 涧西区延安路21号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3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匠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C座10楼201号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371-*

2023 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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