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第十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高新第十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新第十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BZB-2023-2228
项目名称:高新第十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电子白板 | 智慧黑板10台、办公电脑30台、学生桌椅410套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5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2.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声明函)。(9)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报告(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10)供应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磋商担保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声明函)。
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三迪佩斯酒店二楼会议室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三迪佩斯酒店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购买磋商文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注明办理事项及有效期,谢绝邮寄),文件售后不退;
2.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库;
名称:宝鸡高新第十小学
地址: (略) 渭滨区高新大道170号碧桂园小区内
联系方式:0917-*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转829
陕西 (略)
2023年08月11日
高新第十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BZB-2023-2228
项目名称:高新第十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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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白板 | 智慧黑板10台、办公电脑30台、学生桌椅410套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5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2.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秋季招生扩班设施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或2022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声明函)。(9)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报告(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10)供应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磋商担保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声明函)。
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三迪佩斯酒店二楼会议室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三迪佩斯酒店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购买磋商文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注明办理事项及有效期,谢绝邮寄),文件售后不退;
2.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库;
名称:宝鸡高新第十小学
地址: (略) 渭滨区高新大道170号碧桂园小区内
联系方式:0917-*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转829
陕西 (略)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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