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年工业园污水厂液体乙酸钠等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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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年工业园污水厂液体乙酸钠等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3-HCGK-SH826-2023-2024年工业园污水厂液体乙酸钠等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工业园污水厂液体*酸钠等药剂采购的潜在投标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GK-SH826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工业园污水厂液体*酸钠等药剂采购

预算金额:748.565万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聚*烯酰胺等药剂采购,数量1批,总控制价(不含税)¥251.565万元;合同包2:液体*酸钠药剂采购,数量1批,总控制价(不含税)¥4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各合同包供货期均为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3.2、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3.3、廉洁承诺:

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

3.4、投标人未出现在工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3.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合同包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则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02:30:00至05: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标书电话:颜小姐0592-*/*(传真),谢小姐 0592-*

招标文件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5

售价:¥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售价:50元/合同包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同安 (略)

地 址: (略) 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信息来源:http://www.xm-hc.com/Content/pages/5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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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工业园污水厂液体*酸钠等药剂采购的潜在投标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GK-SH826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工业园污水厂液体*酸钠等药剂采购

预算金额:748.565万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聚*烯酰胺等药剂采购,数量1批,总控制价(不含税)¥251.565万元;合同包2:液体*酸钠药剂采购,数量1批,总控制价(不含税)¥4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各合同包供货期均为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3.2、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3.3、廉洁承诺:

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

3.4、投标人未出现在工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3.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合同包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则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02:30:00至05: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标书电话:颜小姐0592-*/*(传真),谢小姐 0592-*

招标文件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5

售价:¥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售价:50元/合同包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同安 (略)

地 址: (略) 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信息来源:http://www.xm-hc.com/Content/pages/5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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