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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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锦江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20:56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14:30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龙老师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坤阳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702、17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028-*

  四川坤阳 (略)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YCG*-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龙老师0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坤阳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2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702、1704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比选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坤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 项目内容:成都锦江工业园区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

2.3 最高限价:8万元,大写*万元整。

2.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5 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2.6项目划分:比选1个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 定的 时间 和地 域范 围内);( 注: 采购 代理 机构 将通 过“ 信用 中国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以输入供应商全称搜索后的结果截图为准,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0时00分到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发送到四川坤阳 (略) 邮箱:*@*q.com;比选文件(提供电子文档)和报名凭证会以电子档通过邮件发送到各单位报名表填写的邮箱。报名咨询电话:*。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702号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锦江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20:56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14:30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龙老师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坤阳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702、17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028-*

  四川坤阳 (略)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YCG*-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龙老师0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坤阳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2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702、1704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略) 锦江区白鹭湾新经济总部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比选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坤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 项目内容:成都锦江工业园区成都锦江工业园区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园区调查评价服务

2.3 最高限价:8万元,大写*万元整。

2.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5 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2.6项目划分:比选1个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 定的 时间 和地 域范 围内);( 注: 采购 代理 机构 将通 过“ 信用 中国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以输入供应商全称搜索后的结果截图为准,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0时00分到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发送到四川坤阳 (略) 邮箱:*@*q.com;比选文件(提供电子文档)和报名凭证会以电子档通过邮件发送到各单位报名表填写的邮箱。报名咨询电话:*。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702号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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