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甘盐池振兴二期部分植被恢复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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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甘盐池振兴二期部分植被恢复项目采购公告

海原县 (略) -海原县甘盐池振兴二期部分植被恢复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海原县甘盐池振兴二期部分植被恢复项目
  2. 项目编号:HZGF-FW-GKXJ-23-0006
  3.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完成,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4. 交货/服务地点: (略) 海原县甘盐池管委会
  5. 供货范围:土地复垦是通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并且保护和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当地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有部分地块需进行植被恢复,面积约20亩,植被类型为云杉或柽柳。最终成果需符合验收标准,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取得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并退还复垦保证金。
  6. 质量要求:土地复垦是通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并且保护和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当地生产、生活条件。

土地复垦验收是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编制《项目土地复垦验收报告》、《项目土地复垦设计执行报告》、《项目土地复垦质量评估报告》和《项目土地复垦自检报告》等资料,并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现场踏勘论证,经过相关单位组织验收,确认符合土地复垦验收相关要求后,出具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项目复垦验收各项工作要依据项目区实际复垦情况,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1044-2014)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具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土地复垦或复垦验收的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

1.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有2个中级及以上职称。

1.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日 14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海原县 (略) -海原县甘盐池振兴二期部分植被恢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略) 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日 14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原县 (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原县 (略)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北坪梁F-00181

邮编:

联系人:王彪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海原县 (略)

20230811


,海原县

海原县 (略) -海原县甘盐池振兴二期部分植被恢复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海原县甘盐池振兴二期部分植被恢复项目
  2. 项目编号:HZGF-FW-GKXJ-23-0006
  3.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完成,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4. 交货/服务地点: (略) 海原县甘盐池管委会
  5. 供货范围:土地复垦是通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并且保护和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当地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有部分地块需进行植被恢复,面积约20亩,植被类型为云杉或柽柳。最终成果需符合验收标准,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取得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并退还复垦保证金。
  6. 质量要求:土地复垦是通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并且保护和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当地生产、生活条件。

土地复垦验收是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编制《项目土地复垦验收报告》、《项目土地复垦设计执行报告》、《项目土地复垦质量评估报告》和《项目土地复垦自检报告》等资料,并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现场踏勘论证,经过相关单位组织验收,确认符合土地复垦验收相关要求后,出具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项目复垦验收各项工作要依据项目区实际复垦情况,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1044-2014)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具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土地复垦或复垦验收的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

1.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有2个中级及以上职称。

1.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日 14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海原县 (略) -海原县甘盐池振兴二期部分植被恢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略) 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日 14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原县 (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原县 (略)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北坪梁F-00181

邮编:

联系人:王彪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海原县 (略)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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