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端午节期间相关商品服务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醒告诫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端午节期间相关商品服务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端午假期将至,为 (略) 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良好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各类价格违法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 (略)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各经营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自觉 (略) 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和数量;对另行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1.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极其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

2.宾馆酒店、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餐饮单位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应当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

3.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严格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使促销活动真正惠及消费者。

四、严格行业协会价格自律。各行业协会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 (略) 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 (略) 场价格秩序。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查处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发挥协同共治作用,若您的价费权益受到侵害,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日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端午假期将至,为 (略) 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良好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各类价格违法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 (略)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各经营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自觉 (略) 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和数量;对另行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1.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极其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

2.宾馆酒店、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餐饮单位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应当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

3.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严格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使促销活动真正惠及消费者。

四、严格行业协会价格自律。各行业协会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 (略) 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 (略) 场价格秩序。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查处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发挥协同共治作用,若您的价费权益受到侵害,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