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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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行政区域 清苑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4日 11: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9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312-*
采购单位 (略) 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清苑区育红路 31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纳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

项目概况

(略) 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NJ2023-054

项目名称: (略) 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略) 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包括厨房设备、娱乐设备等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1)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 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本项目全面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地 址: (略) 清苑区育红路 31 号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纳杰 (略)

地 址: (略) 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0312-*

八、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行政区域 清苑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4日 11: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9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312-*
采购单位 (略) 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清苑区育红路 31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纳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

项目概况

(略) 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NJ2023-054

项目名称: (略) 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略) 清苑区2023年学前教育设备采购,包括厨房设备、娱乐设备等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1)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 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本项目全面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地 址: (略) 清苑区育红路 31 号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纳杰 (略)

地 址: (略) 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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