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第一标段竞选公告
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第一标段竞选公告
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第一标段竞选公告
竞选编号:CQXL-XZ-0801
为科学合理配置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42号)精神,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对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第一标段进行竞选,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申报。
一、竞选项目概况与要求
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第一标段
二、配置规模
序号 | 竞选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万千瓦)光伏 | 最低配置储能容量(万千瓦时)/负荷情况 | 建成时间 |
第一标段 | CQXL-XZ-0801 | 阿里地区革吉县光伏+储能项目 | 3 | 2.4 | 2023年10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注:1、储能可1:1申报,但不得低于装机容量的20%,时长不低于4小时,并按要求加装构网型装置:
2、该项目接受联合体竞选;若出现联合体投标的情况,由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以联合体协议为准(联合体协议需附至申报文件中)。
3、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不允许一个申报企业同时中标2个及多个标段;
三、项目电价
本次竞选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经营期及电价按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
2、申报企业具有连续投资能力、开发建设和运营经验:
3、申报企业具备资源开发资格;
4、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身份参加申报;
5、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项目开工建设前要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规定,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和上访事件(提供承诺函);
7、竞选优选入围项目的投资主体需在获得项目开发权后7个工作日内与所在县人民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开发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核准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
8、项目需按照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确定的并网时限全容量并网发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按期全容量并网发电的、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违规转让项目开发的,项目备案机关有权收回项目开发权;
9、申报项目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
10、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1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2】22号)、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42号)、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五、竞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请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日10:00至13:00、16:00至18:30(北京时间)在重庆信联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申报企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报名并购买竞选文件(申报企业也可通过邮箱方式获取,申报企业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com后 (略) 工作人员)。
2、竞选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3、资料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8 月2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 (略) 城关区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栋二单元402;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竞选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料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资料文件开启时,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视为放弃竞选处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在发布;自本公告发布日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办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
联系人:平措顿珠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重庆信联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栋二单元402
联系人:曾颖智
联系方式:*
2023年8月13日
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第一标段竞选公告
竞选编号:CQXL-XZ-0801
为科学合理配置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42号)精神,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对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第一标段进行竞选,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申报。
一、竞选项目概况与要求
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第一标段
二、配置规模
序号 | 竞选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万千瓦)光伏 | 最低配置储能容量(万千瓦时)/负荷情况 | 建成时间 |
第一标段 | CQXL-XZ-0801 | 阿里地区革吉县光伏+储能项目 | 3 | 2.4 | 2023年10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注:1、储能可1:1申报,但不得低于装机容量的20%,时长不低于4小时,并按要求加装构网型装置:
2、该项目接受联合体竞选;若出现联合体投标的情况,由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以联合体协议为准(联合体协议需附至申报文件中)。
3、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不允许一个申报企业同时中标2个及多个标段;
三、项目电价
本次竞选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经营期及电价按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
2、申报企业具有连续投资能力、开发建设和运营经验:
3、申报企业具备资源开发资格;
4、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身份参加申报;
5、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项目开工建设前要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规定,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和上访事件(提供承诺函);
7、竞选优选入围项目的投资主体需在获得项目开发权后7个工作日内与所在县人民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开发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核准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
8、项目需按照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确定的并网时限全容量并网发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按期全容量并网发电的、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违规转让项目开发的,项目备案机关有权收回项目开发权;
9、申报项目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域;
10、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1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2】22号)、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42号)、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五、竞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请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日10:00至13:00、16:00至18:30(北京时间)在重庆信联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申报企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报名并购买竞选文件(申报企业也可通过邮箱方式获取,申报企业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com后 (略) 工作人员)。
2、竞选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3、资料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8 月2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 (略) 城关区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栋二单元402;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竞选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料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资料文件开启时,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视为放弃竞选处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在发布;自本公告发布日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办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
联系人:平措顿珠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重庆信联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栋二单元402
联系人:曾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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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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