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新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5日 10: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7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晶、刘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转805 | ||
采购单位 | (略)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城区尚德路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正翼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转805 |
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YZB2023-CS1103
项目名称: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要于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利君V时代B座12层1212陕西 (略) 开标室。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名称: (略)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新城区尚德路115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正翼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联系方式:029-*转805
项目联系人:张晶、刘媚
电话:029-*转805
陕西正翼 (略)
2023年08月15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新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5日 10: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7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晶、刘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转805 | ||
采购单位 | (略)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城区尚德路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正翼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转805 |
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YZB2023-CS1103
项目名称: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电梯传感预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要于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利君V时代B座12层1212陕西 (略) 开标室。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名称: (略)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新城区尚德路115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正翼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联系方式:029-*转805
项目联系人:张晶、刘媚
电话:029-*转805
陕西正翼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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