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麓苑一期二期特种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惠麓苑一期二期特种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索引号 | */2023-01623 | 生成日期 | 2023-08-11 | 公开日期 | 2023-08-1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山北街道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江苏鸿鹏 (略) (略) 威龙 (略) 委托,就惠麓苑一期二期特种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
江苏鸿鹏 (略) (略) 威龙 (略) 委托,就惠麓苑一期二期特种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麓苑一期二期特种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地点:惠麓苑一期二期;
(3)最高限价:*元;
(4)招标内容:对惠麓苑一期二期进行特种垃圾清运;
(5)服务期:一年;
(6)质量要求:在服务期内满足*方相关要求,如未达到*方相关要求则由*方承担相关费用返工并按照500/次来支付违约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申请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公司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如投标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4) (略) 股东架构组成证明材料原件。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信用报告。
注: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
(6)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需明确投标单位递交的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招标人可以拒绝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投标单位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天9:00-11:00,13:30-16:30时(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 (略) 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栋203室。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江苏鸿鹏 (略) 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为: (略) 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栋2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略) 威龙 (略)
联系人:奚工
联系电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鹏 (略)
联系人:顾工
联系地址: (略) 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栋203室
联系电话:0510-*
2023年8月11日
信息索引号 | */2023-01623 | 生成日期 | 2023-08-11 | 公开日期 | 2023-08-1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山北街道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江苏鸿鹏 (略) (略) 威龙 (略) 委托,就惠麓苑一期二期特种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
江苏鸿鹏 (略) (略) 威龙 (略) 委托,就惠麓苑一期二期特种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麓苑一期二期特种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地点:惠麓苑一期二期;
(3)最高限价:*元;
(4)招标内容:对惠麓苑一期二期进行特种垃圾清运;
(5)服务期:一年;
(6)质量要求:在服务期内满足*方相关要求,如未达到*方相关要求则由*方承担相关费用返工并按照500/次来支付违约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申请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公司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如投标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4) (略) 股东架构组成证明材料原件。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信用报告。
注: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
(6)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需明确投标单位递交的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招标人可以拒绝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投标单位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天9:00-11:00,13:30-16:30时(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 (略) 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栋203室。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江苏鸿鹏 (略) 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为: (略) 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栋2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略) 威龙 (略)
联系人:奚工
联系电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鹏 (略)
联系人:顾工
联系地址: (略) 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栋203室
联系电话:0510-*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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