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县项目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秧作业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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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县项目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秧作业补贴公示表

  (2023年早造)

   (略) 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农财[2018]16号)文件精神和我局印发的《 (略) 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兴农农[2019]10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承担主体“ (略) 辰兴种粮专业合作社、新圩镇锐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略) 润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提交的2023年水稻早造作业服务合同等材料和第三方有资质监测平 (略) 健坤 (略) ( (略) 农机信息化服务平台)数据汇总,2023年早造社会化作业服务面积合计 8844.46亩(其中:辰兴 3402.06 亩、锐嘉3993.9 亩、润丰 1448.5 亩),作业服务环节是机插秧,早造作业时间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5月30日,合计补贴资金*.85元(注:26.09 元/亩计算),作业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7天),如有异议者,请书面或 (略) 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3---*。

  附件:

  辰兴合作社(附件1).xls

  锐嘉合作社(附件2).xls

  润丰合作社(附件3).xls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2023年早造)

   (略) 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农财[2018]16号)文件精神和我局印发的《 (略) 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兴农农[2019]10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承担主体“ (略) 辰兴种粮专业合作社、新圩镇锐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略) 润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提交的2023年水稻早造作业服务合同等材料和第三方有资质监测平 (略) 健坤 (略) ( (略) 农机信息化服务平台)数据汇总,2023年早造社会化作业服务面积合计 8844.46亩(其中:辰兴 3402.06 亩、锐嘉3993.9 亩、润丰 1448.5 亩),作业服务环节是机插秧,早造作业时间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5月30日,合计补贴资金*.85元(注:26.09 元/亩计算),作业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7天),如有异议者,请书面或 (略) 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3---*。

  附件:

  辰兴合作社(附件1).xls

  锐嘉合作社(附件2).xls

  润丰合作社(附件3).xls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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