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采比反信息采集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卢氏县公安局采比反信息采集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 (略) 受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卢氏县公安局采比反信息采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采比反信息采集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HNHY-2023-11
3、采购内容:卢氏县公安局采比反信息采集系统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工作台、工控机、身份证阅读器、软件、指掌纹采集系统、相机、足迹采集系统、高拍仪、条码打印机、声纹、虹膜采集仪、身高体重足长信息采集仪、刻录机、打印机、工作站、音视频双录仪、工程实施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
4、招标控制价:*.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清单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合格。
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9、质保期:一年。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在谈判公告发布之后);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略) 湖滨区崤山路98号(市体育馆东侧)华为健康城六楼。
3、报名资料的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3)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公章)
注: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4、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河南 (略) 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谈判保证金
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
2、地点:卢氏县城关镇靖华西路卢氏县公安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
2、地点:卢氏县城关镇靖华西路卢氏县公安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一、谈判条件
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 (略) 受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卢氏县公安局采比反信息采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采比反信息采集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HNHY-2023-11
3、采购内容:卢氏县公安局采比反信息采集系统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工作台、工控机、身份证阅读器、软件、指掌纹采集系统、相机、足迹采集系统、高拍仪、条码打印机、声纹、虹膜采集仪、身高体重足长信息采集仪、刻录机、打印机、工作站、音视频双录仪、工程实施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
4、招标控制价:*.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清单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合格。
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9、质保期:一年。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在谈判公告发布之后);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略) 湖滨区崤山路98号(市体育馆东侧)华为健康城六楼。
3、报名资料的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3)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公章)
注: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4、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河南 (略) 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谈判保证金
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
2、地点:卢氏县城关镇靖华西路卢氏县公安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
2、地点:卢氏县城关镇靖华西路卢氏县公安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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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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