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公告
天柱县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天柱县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 已由 天柱县发改局 以 关于天柱县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23]145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 (略)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邦洞街道六合村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876.58平方米(约53.81亩),创业园一期建筑面积为8721.77平方米;包括就业拓岗劳务中心、小微企业培育基地、道路铺装及绿化等。 | |||||||||||||||
2.3 合同估算价:*.29元。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6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5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http://**)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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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5日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天柱县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 已由 天柱县发改局 以 关于天柱县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23]145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 (略)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邦洞街道六合村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876.58平方米(约53.81亩),创业园一期建筑面积为8721.77平方米;包括就业拓岗劳务中心、小微企业培育基地、道路铺装及绿化等。 | |||||||||||||||
2.3 合同估算价:*.29元。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返乡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6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5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http://**)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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