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B-2023-032
项目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项目一标段
数量:20000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数量20000吨,过筛子大块煤。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项目二标段
数量:7163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县麻扎乡、伊宁县喀什乡、伊宁县萨木于孜乡、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伊宁县墩麻扎镇等57所学校及幼儿园,煤炭运输服务。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项目三标段
数量:603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伊宁县阿乌利亚乡、伊宁县多浪农场、伊宁县温亚尔乡、伊宁县青年农场等46所学校及幼儿园,煤炭运输服务。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项目四标段
数量:6806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伊宁县阿热吾斯塘镇、伊宁县吐鲁番圩 孜乡、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伊宁县英塔木镇、伊宁县莫洛托乎提于孜乡等55所学校及幼儿园,煤炭运输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标项 1-4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 (略) (略) 北京路金茂B座5楼开标厅新疆润标工程勘 (略) 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 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 一) 中小企业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 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 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 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 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 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
(三) 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 供的相关资料:
①、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 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县教育局
地 址:伊宁县弓月街73号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标工程勘 (略)
地 址: (略) 北京路金茂B座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孟伟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B-2023-032
项目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项目一标段
数量:20000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数量20000吨,过筛子大块煤。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项目二标段
数量:7163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县麻扎乡、伊宁县喀什乡、伊宁县萨木于孜乡、伊宁县巴依托海镇、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伊宁县墩麻扎镇等57所学校及幼儿园,煤炭运输服务。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项目三标段
数量:603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伊宁县阿乌利亚乡、伊宁县多浪农场、伊宁县温亚尔乡、伊宁县青年农场等46所学校及幼儿园,煤炭运输服务。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伊宁县教育局2023年冬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项目四标段
数量:6806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伊宁县阿热吾斯塘镇、伊宁县吐鲁番圩 孜乡、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伊宁县英塔木镇、伊宁县莫洛托乎提于孜乡等55所学校及幼儿园,煤炭运输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标项 1-4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 (略) (略) 北京路金茂B座5楼开标厅新疆润标工程勘 (略) 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 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 一) 中小企业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 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 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 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 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 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
(三) 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 供的相关资料:
①、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 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县教育局
地 址:伊宁县弓月街73号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标工程勘 (略)
地 址: (略) 北京路金茂B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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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孟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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