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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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2018年第44号修改)规定,现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纳税人(不含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企业或单位欠税信息

??????附件2.个体工商户欠税信息

附件3.个人欠税信息?

国家税 (略) 坪山区税务局

2022年7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2018年第44号修改)规定,现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纳税人(不含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企业或单位欠税信息

??????附件2.个体工商户欠税信息

附件3.个人欠税信息?

国家税 (略) 坪山区税务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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