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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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509
项目名称: 2023年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0
需求详情:

采购事项及要求 1、采购数量及任务:本次拟政府采购具有从事汽车服务经营项目相关资质的机构1家。要求车型为5座轿车或吉普、7座小型客车、8-19座中型客车、20-39座和4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 (略) 份、 (略) 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用车。 租赁参考报价详见计划附件。 2、服务期限及采购预算资金结算依据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日,预算费用用完即止。 3、本项目预算费用8万。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采购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要求企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车辆30台(上传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车辆必须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含)及以上、承运人责任险或驾乘人员意外险每座50万元(含)及以上; (4)要求供应商投标服务司机须具有5年(含)以上驾驶经验,须具有C1或以上级别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投标服务司机须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上, 55周岁以下( **日-**日); (6)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年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招标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中标人必须及时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供使用; (7)如有大型活动,中标人须向*方提供1名工作人员 协助做好车辆调度工作; (8)供应商负责车辆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税金、营运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司机的培训、薪金等费用; (9)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能够提 (略) 份的车辆租赁使用服务。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事项 1、供应商须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否则不能成为成交商。 2、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培训。 3、供应商承担项目中所需要的全部材料、配件和各类费用,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手续。 4、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括以上全部费用。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张涵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509
项目名称: 2023年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0
需求详情:

采购事项及要求 1、采购数量及任务:本次拟政府采购具有从事汽车服务经营项目相关资质的机构1家。要求车型为5座轿车或吉普、7座小型客车、8-19座中型客车、20-39座和4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 (略) 份、 (略) 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用车。 租赁参考报价详见计划附件。 2、服务期限及采购预算资金结算依据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日,预算费用用完即止。 3、本项目预算费用8万。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采购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要求企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车辆30台(上传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车辆必须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含)及以上、承运人责任险或驾乘人员意外险每座50万元(含)及以上; (4)要求供应商投标服务司机须具有5年(含)以上驾驶经验,须具有C1或以上级别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投标服务司机须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上, 55周岁以下( **日-**日); (6)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年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招标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中标人必须及时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供使用; (7)如有大型活动,中标人须向*方提供1名工作人员 协助做好车辆调度工作; (8)供应商负责车辆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税金、营运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司机的培训、薪金等费用; (9)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能够提 (略) 份的车辆租赁使用服务。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事项 1、供应商须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否则不能成为成交商。 2、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培训。 3、供应商承担项目中所需要的全部材料、配件和各类费用,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手续。 4、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括以上全部费用。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张涵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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