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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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略) 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对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2〕319号和《关于变更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批复》原审批发〔2023〕4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原州区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原州区头营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5平方公里。其中梯田工程499.84公顷,机深耕和增施有机肥面积447.41公顷。新修生产道路3.56公里,排水沟1.1公里,沟头防护1处。荒坡造林63.09公顷,荒沟造林99.26公顷,栽植行道树0.36公顷,村庄绿化林0.84公顷,庭院经济林1.51公顷。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99平方公里,水平梯田170.08公顷,机深耕面积151.65公顷。新修生产道路 3.56 公里,排水沟 1.1公里,沟头防护1处。荒坡造林52.69 公顷,荒沟造林74.98 公顷,栽植行道树 0.36公顷,村庄绿化林 0.49 公顷,庭院经济林 0.65 公顷。

二标段: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66平方公里,水平梯田329.76公顷,机深耕面积295.76公顷。荒坡造林10.4公顷,荒沟造林24.28 公顷,村庄绿化林0.35公顷,庭院经济林 0.86 公顷。

项目代码:2212-*-19-0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均需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 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16 0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823日 23 时 59 分,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 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 按 1 号 键咨 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州区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 (略) 原州区东关路84号

邮 编:*

联 系 人:朱利会

电 话:095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长城中路丰农巷内金榜大厦10层 1012 室

邮编:*

联系人:王静

电话:*

宁夏 (略)

2023 年 08 月 16日

宁夏 (略)  签于 2023/08/16 15:07:53
宁夏 (略)  签于 2023/08/16 15:08:09
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略) 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对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2〕319号和《关于变更原州区头营镇杨河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批复》原审批发〔2023〕4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原州区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原州区头营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5平方公里。其中梯田工程499.84公顷,机深耕和增施有机肥面积447.41公顷。新修生产道路3.56公里,排水沟1.1公里,沟头防护1处。荒坡造林63.09公顷,荒沟造林99.26公顷,栽植行道树0.36公顷,村庄绿化林0.84公顷,庭院经济林1.51公顷。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99平方公里,水平梯田170.08公顷,机深耕面积151.65公顷。新修生产道路 3.56 公里,排水沟 1.1公里,沟头防护1处。荒坡造林52.69 公顷,荒沟造林74.98 公顷,栽植行道树 0.36公顷,村庄绿化林 0.49 公顷,庭院经济林 0.65 公顷。

二标段: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66平方公里,水平梯田329.76公顷,机深耕面积295.76公顷。荒坡造林10.4公顷,荒沟造林24.28 公顷,村庄绿化林0.35公顷,庭院经济林 0.86 公顷。

项目代码:2212-*-19-0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均需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 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16 0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823日 23 时 59 分,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 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 按 1 号 键咨 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州区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 (略) 原州区东关路84号

邮 编:*

联 系 人:朱利会

电 话:095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长城中路丰农巷内金榜大厦10层 1012 室

邮编:*

联系人:王静

电话:*

宁夏 (略)

2023 年 08 月 16日

宁夏 (略)  签于 2023/08/16 15:07:53
宁夏 (略)  签于 2023/08/16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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